riverbob wrote:2.無效檢舉或是遭到申訴,建議要收作業處理費5000元,因為員警被申訴都會影響考績,但檢舉者有權無責 照樣照句;以後檢察官起訴,只要被駁回或者被法官判無罪的,都應該要收處理費50000元,因為民眾被訴訟非常影響生活,但檢察官有權無責....真懷疑你是否成年.....另外闖紅燈這類惡性重大的違規都罰不到5000不知道被申訴就要收5000塊錢處理費的意思是什麼?違規的最大嗎?駕照怎麼考到的?考照路考紅燈你直走能拿到駕照嗎?
>>第一題、善用空間,重大交通運輸周邊都會有計程車專用載客區,規範區域周邊也要有適合的空間給計程車載客,就為廷科技執法一樣,這區排班滿了麻煩繞到其他地方,不然排出去就開罰>>第二點、行人時相本來就有,且越來越多,重點是急著要衝過去吧>>第三點、就回歸第一題,善用空間做出計程車停靠站,行人部分該走點路就走點路,不要偷懶>>第四點、道路規劃好就沒必要這樣,甚至還要加重罰則,過渡期間要再討論,但很多是因為駕駛制度跟觀念不好導致,這牽扯另外一個層面,暫不討論>>第五點、如果不違規就沒檢舉、違規了就乖乖繳錢,會有檢舉制度就是因為抓不勝抓,警察有沒比較好過,不如開放獎勵制度,草木皆兵。這樣不是更好
stoak wrote:檢舉人要通過考試、檢舉時配戴識別證 比例原則請問違規者是否也強制要求需要考證,車輛與駕駛要違規前必須出示"識別證"未配戴識別證之違規車輛,人員是否應處以最高罰則??考證違規慣犯開車上路必須戴安全帽與身穿反光背心車牌須向監理所申請變更 黑底白字 車輛出行四個角落須懸掛旋轉式警示燈這樣其他是市民就可以遠離違規慣犯 免遭波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