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修法開放交通違規可全面檢舉,但檢舉人的資料要附在罰單上❤️

員警才有權利開單, 有事去找罰單上的派出所警察
還是要去找歐伯?
有人問

你要談法規合理性,好啊,一條10米繁忙小路,只要旁邊有貨車違停其他人就很難通過,請問你對於這種情況有何高見? 法規如何調整? 怎麼樣可以減少交通的衝擊?


看看先進國家日本人的做法



看看大美國人的做法


德國人的作法 (這可是行人徒步區喔)
nerdwannabe
噗, 開始語無倫次了? 有個症頭叫做認知失調, 建議看一下
strayvet
有喔,我有看到你所有回應囉...
有人以為德國貨車隨便停是停在私人產權

結果是 慕尼黑瑪莉安廣場的徒步區 Rosenstraße


去過很多次, 他們貨車都是這樣大辣辣的停在那上下貨物, 人也都習慣無視
nerdwannabe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你說說道路有哪些用途阿? 你到現在都還沒說耶, 講不出來 我下面都有提示了. 趁機學學吧, 只說人沒料, 自己又拿不出甚麼咚咚, 真的是給人看笑話的
strayvet
前面列出來的問題,你沒有一個能解釋,卻只會用低能的問題轉移焦點,真是莫名其妙的一個人。真的想知道道路的功能,去翻翻交通規則、道交條例就知道了,還是你連這是什麼都不知道?要給你網址嗎?
怎麼不是都畫紅線?
Latte83 wrote:
但附加條件是,檢舉人的資料也要一併印在罰單上
我覺得可以
陳柏柏 wrote:
非常同意,最好傳喚兩人到案,一起扶著罰單合影一張,作為紀念!
支持傳喚兩人到案,一起扶著罰單合影一張
owenboy wrote:
背心顯眼處需明示檢舉執照號碼及“血型”。以保障檢舉人的生命安全
幹嘛要“血型”啦
發錯樓,傷腦筋。

檢舉蟑螂~我要讓違規仔都收紅單
正義魔人~沒違規就沒有檢舉
違規魔人~就不要讓我抓到檢舉蟑螂
政府跟警察~你們自己慢慢吵.我們有收到罰鍰就好了.若有不服 可以自行申訴.結案
strayvet 很懂道路功能哩, 大聲嗆
你連道路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行都不能理解了,還想跟人談什麼? 你連國內外交通流量的差異都可以無視了,還想跟人談什麼? 你連檢舉人雙標不檢舉貨車都不能接受了,還想跟人談什麼?


那是否看得懂這張圖的意義哩?


為何要統計一條街上路邊的使用包含
parking 停車
loading 上下貨物
drop off/pick up 上下乘客
waiting 等待
等這些行為勒?
因為這些都是紮紮實實用路人的實際需求

不過對於一些人來講, 路只用來通行, 這些需求都不須考量, 都要閃到一邊去的
只用一句話 國外跟國內不一樣 就可以無視 科學的作法?

為何要接受檢舉魔人雙標不檢舉貨車? 難道法律前可以雙標?
為何不是讓貨車有足夠的合法空間停靠? 難道貨車停靠不是用路需求?
為何不是讓道路有良好的設計滿足多數人的需求? 難道故意要人違規檢舉魔人笑呵呵?


3E 3E 大家都會講, 初始engineering 設計有問題而無法滿足實際需求, 光靠education 跟enforce 也是無法解決的
不過有人就是無視無視無視, 以為enforce 就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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