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忘了,台灣是民主國家,所有的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但這個法是立法院立的法律,不是行政機關所能自行決定的,而立法院決定的法律則是大多數立法委員表決確定的,立法委員就是代議士,也就是各位人民所選出來執行人民意志的人,意思就是現在的法律就是現在人民意思所決定的,行政機關只能依人民意思去執行這法律。
hosee921 wrote:代代相傳的交通部內公職員才是喔有可能每一任部長都廢畢竟交通不是只有他在任時才不好,威權時代的禁行機車一路至今都未曾改變,交通部的治理觀念從那時就一直至今,只能說被代代傳承的迂腐想法帶著走而已阿,就前輩們都這麼幹,我不需要做任何改進跟著幹就好的心態,我們的社會是會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誰都不想當出頭鳥 選你正解目前的交通部長就是威權時代考進去的一路待在辦公室吹冷氣,接受前輩們的薰陶直到台鐵太魯閣出軌案被推上火線救火,然後順勢接任交通部長看他WIKI百科上面經歷,都與他目前的表現絲毫不對等估計都是擔任橡皮圖章最後把功勞記上一筆從他接任部長至今的眾多髮夾灣看來本身也就是個上頭說啥就作啥的公務員改革啦!創新啦!跟上時代啦!什麼都與他無關~只有黑頭車繼續搭,黨政利益顧好,冷氣吹好吹滿繼續蓋章直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