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只是「行人地獄」,還是「直行摩托車地獄」,到底還要死多少人?

只有取消掉任何將罰金收入以任何獎金發放到製單單位或縣市政府,
而是限制交通罰款的收入,只能做為交通建設之用途,
這樣台灣的交通才會正常,
才不會被有心單位做為提款機使用!
這裡是鬼島,我建議直接用高額罰金教化比較快
講 再多都沒用........
樓主標題 可以考慮改成......

是可惡的左轉車輛 遭 高速直行的機車撞上 才對吧......
要降低事故機率 非常簡單......
全國的四線道以上的路口 全面架設 科技執法設備
行經路口 只要是 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車輛 全數取締開罰
所投入 的科技執法設備 應該 不用一年就能回收預算
同時還能降低 像這類的悲劇
直行車 是有路權沒錯
可是 並不是 直行車 就可以超速 或者 高速 通過路口
然後 造成不幸了 再來怪其他人
其他駕駛人的行為 你無法控制
但是 騎士催油門的手 卻是自己掌握
生死瞬間 問題就在於速度.......
不要以為綠燈直行就是無敵
多數的汽機車駕駛過路口根本沒在減速,認為綠燈就直直衝
台灣交通規劃就是這麼爛,老是在扯路權或是什麼地獄的,防衛駕駛保護自己優先很難嗎?
今天這案例如果機車路口減速,也許不至於送命,畢竟是肉包鐵

我猜有人一定會說我在檢討被害者或是路權是機車的
對對對!就是有你們這種浩呆喜歡拿路權和死腦筋法規然後再用生命去捍衛
嗯....很棒繼續下去

題外話:什麼!案例是外送員...呃 賺錢的同時還是要保護自己啦
altairchou
超速過多的沒有理由有絕對路權啦
洪荒 wrote:
洪荒 2024-01-04 12:47 73樓
現在人在加拿大,駕照是直接換發,偶爾會租車開,都是觀察當地人怎麼開,沒有像樓主說會100公尺還會讓直行車,也是能轉就會轉,溫哥華也很多不讓行人(我都在班馬線中間了,重點是白人),考試是考試,現實中不轉紅燈就轉不過去了。

難怪某快遞公司,限制員工開車送貨〔不能左轉〕,只能右轉
我也是開車族.每到路口左轉 機車也不禮讓 直直撞 路口如虎口 路口請減速 別加速 開車 騎車都一樣
臺灣也是「機車遠遠看到轉彎車,就要趕快加速按喇叭捍衛路權,反正撞到就是直行最大以刑逼民地獄」

如果轉彎車看到直行那當然要讓,但實際狀況很多,有超速、有中間灌木擋住視線、有轉彎一半時機車也轉來變直線然後加速的,很多也是機車鑽車縫超速到路口,轉彎車都彎超過一半了,怎麼應變呢

真的每台轉彎車都錯嗎
左右轉是一定中間跟該方向的後照鏡都要看
也得擺頭看一下a柱死角 最好回頭再看一下
這些動作習慣後就是一瞬間的事
很多人沒這些習慣

而直行也不是100%路權
轉彎車若已在速限內完成轉彎
直行車還沒到路口
也是要禮讓的
這方面是有法規的
直行車若已到路口,當然是轉彎車輸

事實上 台灣現況
就是看到方向燈就啟動狂爆模式
油門就催下去
風俗已成 想改變 要重手法

總之 通過路口需減速並多注意
傷到就算得到賠款也沒用
sonic鮪魚 wrote:
不要以為綠燈直行就是無敵
多數的汽機車駕駛過路口根本沒在減速,認為綠燈就直直衝

那一條法律條文說綠燈過路口須要減速?請找出來!

只有通過無號誌路口才須要減速啦!
sagat
當然沒這條,甚至也沒有規定路口不能油門吹到底,按照我大重機前輩Leon的說法,法律沒規定不可以就是可以做,吱吱
沒辦法,這牽扯了太多的文化與政治因素,只能減少死亡風險,但無法停止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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