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看冷冰冰的罰單照片沒有感覺,這種就要影片支援才能體會,不會用方向燈的請不要出門,你不是被撞死就是罰單繳到死。 這位仁兄之前不是有在01討論過了??他還在......................檢舉?!
切換車道本來就要打方向燈好好改改行車習慣.....通常會被檢舉這種的多半是自己先白目惹到人送這張過份嗎? 說不定前十秒差點害人出車禍才會被跟拍...看過太多白目開車騎車保證下個路口也是都這樣行駛的所以要補他一張罰單真的很簡單....當然也可能是檢舉魔人只是機率極低(醒醒吧,沒錢的工作真沒多個人要幹)台灣人多數都想當好人等自己被違規害到才會在那跳腳然後怪的不是自己不是違規的人而是怪檢舉的人...今天可能是一個罰單明天難道不可能是場交通意外嗎?對於違規大家都在想錢有多少人在乎的是命跟安全難道會是交通地獄,人人都沒在想安全的
tein777 wrote:大家來互相傷害吧。(恕刪) 別這樣看待不一樣的見解,畢竟有些人是天生用放大鏡、顯微鏡在衡量行車用路安全尺度,也沒有錯啊!不就是拿著一條線在做文章唄!存在的價值~~那條線可以決定,看不看到明天的太陽?那條線在每個人的心目中,份量上的差異不同罷了?別阻礙他們是在做功德他們心中非常不捨放生大德無知的違規魔人!如果沒了那條線的存在,還真不知道會是呈現何種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