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
好喔, 你看看法官會不會聽信你宣稱你的GPS 速度 就可以證明你的速度是 有法律依據的
警察認證一台車的速度都還要經過實驗室校正的科學儀器勒, 你說啥就是啥?!
我從來不曾煞車過
管你是固定還是蹲點
20多年一張超速罰單都沒有
需不需要跟法官說這檔事應該跟我毫無關係
倒是那些逼車仔很愛點煞車
是不是沒有照相機跟警察的時候時速錶是假的
有照相機跟警察的時候又會參考了?
路人39 wrote:
隔壁車道變換車道前沒注意其他車輛是別人的問題啊
抓與前車的車距不用管隔壁車道的車這是你自己講的啊
這意思不就是你變換車道沒在管隔壁車道的動向嗎?
還是你變換車道不必抓車距?
這不就和那些喜歡並排的人一樣嗎
路人39 wrote:
「隔壁車道變換車道前沒注意其他車輛是別人的問題啊」
路人39 wrote:
「抓與前車的車距不用管隔壁車道的車這是你自己講的啊」
路人39 wrote:
「這意思不就是你變換車道沒在管隔壁車道的動向嗎?」
路人39 wrote:
「還是你變換車道不必抓車距?」
諸葛小花 wrote:
我從來不曾煞車過
管你是固定還是蹲點
20多年一張超速罰單都沒有
需不需要跟法官說這檔事應該跟我毫無關係
倒是那些逼車仔很愛點煞車
是不是沒有照相機跟警察的時候時速錶是假的
有照相機跟警察的時候又會參考了?
nerdwannabe wrote:
噗, 所以證明了甚麼哩? 沒有超速而已啊, 沒超速跟使用超車道沒半點毛關係哩
有要超車才使用超車道的邏輯很難懂?!
還是下列這三種?
1. 自以為是法律。 超過我就是超速, 後車違規, 我是法律, 我是正義使者,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我可以直接忽視。
2. 玻璃心人。 喜歡帶隊, 但不接受有人比他快, 有車比他快的話會嚴重傷害到他的自尊, 因此還會刻意阻礙要超過他的人。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蠍子車勒。

herblee wrote:
《該路段速限90我開錶速105GPS 99》?這是遵守義務而不是使用權利!車行道上有三個車道,法律有授權使用,不依路權亂走就會引發車流擾動, 希望您說的是依據路權選擇正確車道, 而非無關路權的超速
herblee wrote:
超速不超速根本就不是選擇車道的標準! 如果正在超越外車道當然擁有路權,後面再快衝過來是要保持50m車距在路權範圍外, 它的路權是超的是它右邊的車和同車道前車無關,根本不影響前車!問題是前車有沒有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