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修法一下民眾交通違規檢舉阿. 我建議每件檢舉案酌收個20元的手續費

以下擷取自Google Gemini, 你們這些站著說話腰不疼的, 一句話自認倒楣就結案了, 在那邊裝甚麼大尾巴狼.
換句話說, 檢舉者, 是沒有成本的, 而被檢舉者, 如果沒有違規犯法, 除了自證, 只能吞下去.
這公平嗎?

雖然你的罰單成功撤銷證明了「公權力出錯」,但在台灣目前的法律實務上,想要針對「申訴過程中的勞力、時間、費用」要求政府賠償,難度極高,且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以下為你整理法律上的現實狀況與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國家賠償的門檻:必須有「故意或過失」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 2 條,要請求國賠,必須證明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且「不法侵害」**人民權利。
• 法院的看法: 法院通常認為,警察開錯單如果只是因為「對現場判斷與事實有出入」,而非惡意栽贓,這被視為行政處分的判斷問題。既然已經有「申訴制度」讓你平反,制度本身就已經提供了救濟,通常不認為這構成「不法侵害」。
• 撤銷不代表違法: 罰單被撤銷(如:處分有瑕疵、證據不足),並不直接等同於開單員警有「應負賠償責任的過失」。
2. 關於「請假工資」與「交通費」
如果你想針對為了申訴而請假的「薪資損失」或蒐集證據的「交通費、規費」提告賠償,實務上幾乎都會被駁回:
• 法律成本自理: 在台灣法律體系下,行政申訴被視為公民權利的行使。為了平反所花費的「時間成本」與「私人費用」,通常被視為公民在法治社會中必要的負擔。
• 無賠償法源: 除非是在《刑事補償法》(如被冤枉坐牢)中才有明確的補償標準,否則在一般的交通行政處分中,法律並沒有規定政府要賠償你的「誤工費」。
3. 唯一的例外:行政訴訟的「裁判費」
如果你是走到**「行政訴訟」**這一步(即申訴、裁決都不過,最後告上法院)且最後勝訴:
• 法院會判定「訴訟費用由被告(政府機關)負擔」。
• 能拿回什麼: 你預交給法院的 300 元裁判費。
• 拿不回什麼: 你的請假薪資、你蒐證跑腿的油錢、你自己寫訴狀的心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結與建議
雖然你成功平反了罰單,保住了荷包,但這段時間的「隱形成本」在法律上很難討回來。
• 訴訟成本考量: 提起國家賠償訴訟需要繳納裁判費(標的金額的 1.1%),還要花更多時間出庭。為了幾千元的請假薪資去打國賠官司,往往會造成第二次的勞民傷財。
• 心理調適: 在法律圈有一種說法:「申訴成功就是最大的勝訴。」雖然聽起來很酸,但在目前的法律架構下,撤銷處分通常就是救濟的終點。
cdyao
「檢舉者, 是沒有成本的, 而被檢舉者, 如果沒有違規犯法, 除了自證, 只能吞下去.這公平嗎?」警察開單不但沒有成本,還有薪水拿耶。這公平嗎?
傲笑憐
心酸個屁,文章內早就說明該怎麼處理了~1999摳下去,暖男就會幫你處理了;如果沒有,那就是暖男不夠暖,這種事蔣萬安、盧秀燕或是侯友宜都會處理好的
tony333324 wrote:
你們這些站著說話腰不疼的, 一句話自認倒楣就結案了, 在那邊裝甚麼大尾巴狼.
換句話說, 檢舉者, 是沒有成本的, 而被檢舉者, 如果沒有違規犯法, 除了自證, 只能吞下去.
這公平嗎?

那要改立法的就不是這個法嗎?要去立法這個可很好告政府跟警察,還有把檢舉人攤在陽光下,讓所有檢舉人一檢舉任何事都會被大家知道,你這樣想法真的很好,本來就有回告機制是百分百沒錯的,真的建議去要求立法吧,這個沒有改其他不多是白做工嗎?
看來您一年應該有上百件被政府誣告了,真辛苦
大方承認你就是真正的違規慣犯 這些有效檢舉讓你被檢舉到怕了
提議一個「無效檢舉」罰錢? 沒有用啦
我覺得收錢很可以
檢舉成功的話罰單金額10%獎勵檢舉人
改成有錢賺的話一定很多人當副業
大家就不敢違規了
交通更美好
tony333324 wrote:檢舉者, 是沒有成本的, 而被檢舉者, 如果沒有違規犯法, 除了自證, 只能吞下去.
這公平嗎?

這麼可憐、這麼無辜喔~那建議你去找立法委員修法

或者去綁條頭帶,寫:蒼天已死~,按照網路上的人氣,應該可以輕鬆聚起80萬大軍!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cdyao wrote:
大方承認你就是真正的違規慣犯 這些有效檢舉讓你被檢舉到怕了
提議一個「無效檢舉」罰錢? 沒有用啦


我開車已經有10年以上沒有收過任何罰單
我重機5年, 有2張, 被檢舉單, 要我去監理站驗車, 我都請假去了....

謝謝您的指教!

也期待, 你們求仁得仁, 衷心祝福你們.
tony333324 wrote:
我開車已經有10年以上沒有收過任何罰單
我重機5年, 有2張, 被檢舉單, 要我去監理站驗車, 我都請假去了....

算了吧
沒收過罰單只是代表違規沒被抓到過而已
講這個沒啥意義
再說了
會騎重機, 且重機高調到被檢舉去驗車
說不會違規沒人會信, 至少100%會超速
用時速50公里開在限速40公里的路上一樣是超速
tony333324
你超速要去監理站驗車? 重機的排氣管與音量問題, 被檢舉非原配原廠, 要我去監理站驗車, 2次, 你是不是傻子, 超速不用去監理站, 直接開單的.
路人39 wrote:
說不會違規沒人會信, 至少100%會超速
用時速50公里開在限速40公里的路上一樣是超速


你是不是傻子???
你超速, 會叫你去監理站驗車????
超速, 直接開單, 就算你申訴, 也是跟警察爭執, 他的測速器有沒有誤差....

我被檢舉的項目
1. 排氣管改裝
2. 排氣音量
我原廠原配排氣管, 沒有改裝, 但是被檢舉, 我還要花時間請假去驗車, 一次證明我沒有改管, 另一次證明我是原廠管, 原廠標配就這樣, 中華民國政府放行的, 你告訴我排氣音量分貝超過???? 那這車怎麼放行進來台灣的???
tony333324 wrote:
你是不是傻子???
你超速, 會叫你去監理站驗車????
超速, 直接開單, 就算你申訴, 也是跟警察爭執, 他的測速器有沒有誤差....

我被檢舉的項目
1. 排氣管改裝
2. 排氣音量
我原廠原配排氣管, 沒有改裝, 但是被檢舉, 我還要花時間請假去驗車, 一次證明我沒有改管, 另一次證明我是原廠管, 原廠標配就這樣, 中華民國政府放行的, 你告訴我排氣音量分貝超過???? 那這車怎麼放行進來台灣的???


你是不是傻子???
誰跟你說超速會叫你去監理站驗車????
不但連中文都看不懂還要說別人傻子
你是不是重機屎???
路人39 wrote:
你是不是傻子???誰...(恕刪)


我對我沒看懂您的敘述方式, 叫您傻子, 我跟你道歉, 對不起.
但是
我不知道您是個性使然, 還是受過甚麼傷害
您都用"惡意"揣測別人?
我講我沒有收罰單, 你的反應很負面, 沒有違規是好事, 你不鼓勵這種行為, 反而是"很酸"的說, 違規只是沒有被抓到而已.
請問您一向是這樣揣測他人嗎? 您要不要去看看心理醫生, 或許您心理上有甚麼陰影, 現在治療還不晚.
我是一個反對重機上高速公路的人, 我過往的很多發言皆是如此, 我會騎重機, 很純粹, 曾經是為了上班方便, 我從新莊要到中和上班, 走64最快, 機車不能上64, 所以買了一台重機.

結果您的發言似乎騎重機的都是屎, 滿惡意的.

請問你是不是看到路人就想報警, 可能性來說, 某些刑案沒破, 看起來每個都像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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