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治國:2,000 萬張紅單的「掠奪式」奇觀

數分鐘裡開多張罰單是不太合理,尤其是閃避違停車輛,但說要解決違停問題「應由政府拓寬路面來解決」,這位阿伯也是昨晚喝多了。
Harvey norman wrote:
歐美先進各國是利用科...(恕刪)

就是有這種爛政府
要搶錢就派人來抓違規
竟用這種偷拍方式,丟人現眼
眼觀耳聽
沒錯,就是有許多低能違規仔,錢太多就違規去被取締檢舉,竟然用這種方式耍帥,丟人現眼
雖然說台灣的交通規劃很爛
但我無法同理違規的人
貪圖方便而已
Harvey norman wrote:
歐美先進各國是利用科...(恕刪)


繳不起罰單沒關係,要嘛別違規,要嘛搭公車,你的選擇很多元
對於喜歡違規的人來說,現在的制度真的無法遏止交通違規。

喜歡違規的僥倖心態有可能是

1. 喜歡搶快,想要把風險疊加在他人身上好省自己時間
=> 對策:除罰金外,抓去當3~5天兵或"公開"社會勞動。而且時間不得自行決定,由公家機關固定排表執行。

2. 把罰金當過路費,反正繳點錢就可以用特權方式開車
=> 對策:不接受勞役要改補充罰金,可以,依情節輕重以該車新車車價10~20%或家庭淨資產0.5%~1%計算,哪個高取哪個。

重點是,要讓違規的人知道,違規不會幫他帶來他想要的好處,他自然就不會再違規了。
你行你上
講的冠冕堂皇什麼不要違規就好
在台灣的道路設計,正常在路上行駛也一定常常會違規,沒人例外啦
最簡單的你載家人載朋友上下車時,會在離目的地1公里外沒紅線的地方才讓他們上下嗎
就算沒紅線,你停在路上(你以為的路邊),只要佔用到車道部分,任意停在車道也是違規喔
有人說他從來沒這樣停過我是不信啦
親戚有個敗家二代
美國學區超速 被起訴
是要請律師上法院的欸

總共花了快200萬律師費
且美國學區速限才20 台灣不是30嗎
sagat
速限20不合理啦,什麼?是美國?那沒事了,吱吱
好奇怪喔,我騎車,開車好幾十年,我只有收過一兩次高速公路超速 跟一次台三線超速,其他的罰單都沒收過,到底是什麼人會一直收到罰單呢?
簡單講:

方便當隨便,一堆違規習慣被挑到毛病開單就在那該該叫,

如果不合時宜的規定為什麼叫那些官員修改???

那些官員為什麼不敢修改???
june-sue
所以要由養成蟑螂習慣的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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