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就會有水準,當每個人嘴巴常常說(我這樣做又沒違法)
(我這樣做犯法了嗎)就會變成很可悲的社會
例如排隊買東西,博愛座禮讓之類的這些都沒有法律規範
但只要文明國家的人民都會自動做這些事
把這個觀念套用在國道內線,我相信交通會更好 加油
Y C-L wrote:
你可以先學會邏輯嗎?
不考慮是否龜速
你怎麼保證他持有路權?
.(恕刪)
Y C-L wrote:
不考慮後車是否超速
那就是他沒超速囉? 沒超速卻追上前車
那前車不是龜車是什麼?
.(恕刪)
Y C-L wrote:
我說的最低要求,意思是他是有寬容的空間
內文我也解釋了
限速110km/h,但不會111km/h就拍照說你超速
紅斑馬也不會因為你開109km/h就抓你龜車...(恕刪)
CcCManCcC wrote:
你沒有合法的測速槍檢...(恕刪)
Y C-L wrote:
既然你沒有測速槍
我不能說你龜車
同樣的你也不能說我超速
但有一個事實 : 我車速比你快
,能做到的只有紅斑馬掃到我速度,然後把我攔到路肩Y C-L wrote:
如果你也持續在超越中線的車,那我沒意見
但如果你沒有持續在超越中線車,就請你自覺的讓道
,我只能做到保證自己碰到固定桿不踩剎車,看到橋上警方拿測速槍不踩油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