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那個老頭生前是什麼德性,都改變不了從後面追上去致人於死的事實,不要理盲鄉愿了。你可以在車窗攻防那時用各種手段去反擊,甚至用車門甚至車身去反擊,並揚長而去,都比從後面追上去打死人好。甚至你不停車不開窗也不會有被割傷砍傷的情況,還能從容的用車子去教訓他可能都還能從法律中脫身,但這麼明顯的攻擊致死,你要說擔心他回去拿更大支的?還是說自己反射弧線長到正當防衛發生在事後老頭往回走的當時?拜託,你擔心老頭回去拿更大支不更應該在車窗攻擊時就撂倒他嗎?
Gary2013 wrote:不得不說網路時代資訊流動快,以前的前科都躲不過。新聞報的都有所本,為不冤枉當事人,去看法院判決比記者寫的更完整。 其實整個連貫起來如果法官當時給予這個死者重判,讓他有所警惕進而收斂一點今天也不會走到這步田地死者家屬可以考慮一下找上述兩案法官求償若當時能夠適時矯正,今時今日死者依然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