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原本真的很不想回你,因為跟你講在多,你也不會認清事實,
被打臉這麼多次,見到事實後,只會改標改前提根本不會承認面對。
這樣討論只是浪費時間。

而你總算肯認真算算變換車道的次數問題了,從736樓到現在93x樓,不簡單啊200樓,總算。

就...開始吧!

nerdwannabe wrote:
叫一個路塞離開超車道, 這算一次變換車道. 然後這一次的變換車道, 可以讓後面車流(10台20台)不需要變換兩次車道, 等於減少了39次的車道變換, 這安全性大幅提升阿. 這樣簡單的數學你搞不懂?
還是自私的你只認為你自己換車道才是安全考量, 其他20輛車換車道的安全都不重要 不用理會?


先定好前提,免得又被改標。
(改標仔們別改前提)

先follow你的主張,"超完車就回中線"。
然後你自己提的狀況,前車後面有20台車。
這裡還有一個前提,我們在討論的是前車有最高速行駛,這個請先記在你腦袋瓜裡,謝謝。
(金魚仔們請記住)

然後我們從簡單的狀況談起,重點在後面,請有耐心喔,阿,也請張開眼睛。
(斷章取義仔們請張開眼睛)

狀況一,中線沒車。
根據你的主張,中線沒車,後面20台車應該都回中線,至於前車沒follow你的主張,罰他,在這前提下他違規要罰沒問題。
但不會出現你說的前車擋住後面車流的狀況,也不會有多餘的變換車道問題。
因為中線沒車,你說的那20輛車本來就該回中線,這是你的主張。
(雙標仔們要遵守自己的規則喔,別只要求別人)

狀況二,中線有車,且非常多車,無安全距離。
內線20+1台,中線也是20台車。
所以前車在執行連續超車的行為,也是用最高速行駛,所以無禮讓的問題。
這狀況你在其他地方有說到過,我相信你不會在這裡反駁,對吧!

狀況三,中線有車,但沒有非常多車,每輛車中間都有安全間距可以駛入中線。
這就是會有差異的狀況,
前車有最高速行駛,後面有20台車,前車找到安全距離,切中線,變車道+1。
後面20台的第一台車,超過前車後,一樣找到安全距離,切中線,變車道+1。
以此類推這裡變車道21次。

這時中線原本就有車,所以遇到了一個時速90(or <110)的車輛,原本的前車開110。
所以在90後面太慢,原本內線前車再次切入內線,變車道+1。
同理原本內線後面的20台車也是這樣想,切內線,變車道+20。(共21次)

然後恢復原始狀態,21輛車又陸續切回中線,變車道+21。
接著無限循環只要中線有位置又遇到了一個在中線開比較慢的,這件事就一直重複不會停。

所以一直切了21*N次到無限大。

這才是每個人都依你的主張去做的真實狀況
但你一直想著只要求他人換道,自己不用換,所以才會以為只有前車換一次而已。
(逼車仔們別只會要求別人讓道)

接著就是我提到的狀況啦,我原本給你提示了因為我不想打你臉、也不想說太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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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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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最高速行駛110km/h,一秒鐘跑多遠?物理數學行嗎?你會算嗎?你有算過嗎?不會可以google。

1秒鐘30公尺,10秒300公尺,就算是9秒270公尺。
如果前車110在開,超過中線的車輛之後,中間有270公尺距離是沒車的,前車沒切回中線的話是不是被你幹到爆?
(路怒仔們絕對無法容忍中線有270m的距離前車卻不讓道)

這樣算比較好懂,但是簡單了一點,因為實際上中線前車也會動不是靜止的。

假設中線前車90km/h,這樣當內線前車切入中線之後,10秒鐘可以拉近跟中線前車55公尺,在加上安全距離55公尺,是不是又要考慮切回內線了。
所以狀況三的情況下,原本內線的前車,在回中線之後,很容易需要再切回內線。
而根據你的主張,超完車沒切回內線絕對是被幹到爆。
所以這時就是無窮無盡的變換車道遊戲。
講著這麼細了,就算是單細胞邏輯也該懂了吧!(裝不懂的還是不懂啦)

回來現在高公局規定的主張:內線可以最高速限行駛。
狀況一、二無須討論。
狀況三,中線有車,但沒有非常多車,每輛車中間都有安全間距可以駛入中線。
因為大家都最高速限行駛,前車留在內線無須變換車道。
後面的20台車拉好安全距離,一樣用最高速線行駛一樣無須變換車道。
所以整體下來,沒有人需要變換車道,
道路使用量最優。

21*N次比上0次。知道優劣了沒?

強調N次了,提倡110+,快樂錶老問題都聊過了請別跳針。這邊定的速度無論是怎麼量出來的,就是大家都一致的測量方法。
(跳針仔們請面對問題與事實,而不是用跳針家汙衊閃躲)

會有異議的人就是,別人只開110/111,但是我就是開119阿。
先說119嚴格上是違規只是依法不舉發,
你要用違規的身分去跟別人吵道德上的9km/h的速差,很有道德,但我不支持。
如果你速差不只9,那就不用討論了。
(超速仔們沒資格討論摟)

算10公里速差,北高380km,跑一趟,差幾分鐘?15分鐘。
如果前車是115不是110呢?差9分鐘。
然後為了讓你一個人開119,就為了快幾分鐘,不惜讓大家一路上一直變換車道變個不停。
更別說變換車道會影響車速與整體車流。
這邊還沒算,整趟北高你是有多少時間可以開110+。有110就很快樂了,別只想著自己最快一定要開119。
(自私仔們別只想自己,想想整體車流想想整體運輸好嗎?)

最後狀況三是常見的例子嗎?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但這麼說好了,狀況一,表示車況很好,就算有人龜內線(<110),根本不影響車流。而在我國這才是最少的情況。
狀況二,表示車流量就是大,基本上你根本跑不到110,除非你不顧安全距離。這情況下如果喊說要清空一個車道根本是傻子。
所以狀況三才是最需要討論與可以改變的地方。
如果有人有狀況四,歡迎提出一起討論。
nerdwannabe
是阿, 內線路塞都宣稱我合法 所以我可以毫不介意的阻塞道路 製造塞車造成其他人的困擾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nerdwannabe
日本人已經認證過的 台灣人很愛造成他人的困擾
CcCManCcC wrote:
哈哈
那是你自己認為前面一個人
網路上在吵內側車道的大概是55波
認同與不認同的一半一半
所以你在路上碰到的不會是一個人,搞不好一排都是跟車保持車距

不同年紀性別和興趣,工作職業對內側車道看法會有差異
在吵的不就那些靠車吃飯...改車..年輕人居多


實際狀況就是別人走別人的,在那邊一直喊借過只會惹人嫌
就像我去菜市場我也要慢慢跟著那票老阿姨走,難道撞過去


是你自己希望是 5 5 波勒? 還是你有做過統計分析阿?

內車道常常有一大排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車阿, 所以常常發生內側超車到的連環車禍
會擠在一起就是遇到阻塞 塞住了, 跟不太通暢的馬桶一樣, 你沖水, 水會下去, 但是很慢, 不就是管內有阻塞造成?

所以啦 你說你走你的, 如果有人跟你說借過, 你不但沒有自覺認為擋到人的路, 還會覺得後面人很煩勒
這樣的都是你最大啦, 你的道德水準大家都很清楚的
nerdwannabe wrote:
是你自己希望是 5 5...(恕刪)


你自己不也覺得是被其他人討厭,你有做過統計?

不管是這篇,還是FB上其他的
每個內側車道爭論都有兩派人馬好嗎

nerdwannabe wrote:
內車道常常有一大排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車阿, 所以常常發生內側超車到的連環車禍

沒人教你不保持安全車距阿,開ACC不就是為了保持安全車距
現在車子就算沒啟用ACC,只要有雷達,連車距過近儀表都會警告
通常不保持車距都是那些沒性子的

nerdwannabe wrote:
會擠在一起就是遇到阻塞 塞住了, 跟不太通暢的馬桶一樣, 你沖水, 水會下去, 但是很慢, 不就是管內有阻塞造成?

不一定,有可能是通氣管出了問題,這些水電DIY我有點基礎
而且這舉例滿爛的

你不如說2樓可以走樓梯的幹嗎和你高樓層的搶電梯算了
走樓梯不犯法阿,搭電梯的只想偷懶,沒水準沒道德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啦 你說你走你的, 如果有人跟你說借過, 你不但沒有自覺認為擋到人的路, 還會覺得後面人很煩勒
這樣的都是你最大啦, 你的道德水準大家都很清楚的


借過喊一聲

和一路喊借過借過借過借過,從街頭喊到街尾
總之大家都要開闢一條路讓你直接通行
哪個惹人怨應該滿明顯的

過年你可以去迪化街這樣沿路喊看看
看是慢慢逛街的有水準,還是沿路要人家讓路的有水準
儀表可以做好而不做好,誤導使用者.
路若是你家的,高興怎麼樣就怎樣,這是公德心的問題.
CcCManCcC
其實這問題就回歸了同樣手扶梯問題。到底不靠右有沒有公德心?官方都說不用靠右了。但現在也分兩派,一派要求靠右&一派要求趕時間去旁邊走樓梯。在都合法的情況下,很難用公德心去批評。


恩!幫忙備份一下!
學到了:"超車時超速是被預期的。有沒有合理合法不談,但這才是高等駕駛的開法。死守速限是低等駕駛的開法。"

再加上,有一群人常常主張自己一直都在超車阿(我說的是別群人),
所以等於一路上一直都在超速超車是可以被預期的,
合不合理、合不合法不談。這才是高等駕駛的開法。(又一個高人一等的思維,refer 819樓)

這時我才知道為什麼違規超速的人多,而且還大言不慚。原來是這樣的理論。


這點完全無法認同,交通違規違規了就是違規了,法規上罰責都寫好了。
不管有沒有抓到,不管有沒有舉發,就算是依法不舉發,原則上還是違規。
差別只是有沒有被抓到被罰而已。但事實不會變。

所以不是沒被抓就沒事,也不是在測速照相機前、測速槍前踩煞車就代表前面一段都沒超速。


這就是為什麼要好好討論,內線能不能最高速限行駛。
這就是為什麼我原本不想再回某人的文章,我卻還是花了一大堆時間寫。
因為我們要先理解,到底哪個主張是好的,哪個主張才是適合台灣的
請你先理解不是一昧抄國外就是好。因地制宜,是被認可的,請參考前面的樓。
討論要講的是理由,要合理

如果像文章裡說的,每個人都可以理解什麼叫做群體利益,而不是追求個人利益時。
大家都可以等速高速的前進以得到整體最有效率的運輸。
如果這方式是好的,那就應該執行這方式,讓子孫輩用這方式使用道路

如果你有更強的理由,說明車輛一律靠右,超完車一律靠右,這方法在台灣是比較好的。
你就提出理由來說服大家,這樣我們就可以決定讓我們的子孫輩用哪種方式開車。
所以你該提出的是理由、論點,為什麼這方式在台灣比較好。
而不是唯一理由是"國外就是這樣我們就應該這樣"。
為什麼這方法在台灣是好的?


超完車回中線合法沒錯。但一昧使用這原則的話,只會拖累交通。
例子已經清清楚楚一步一步寫來的,你認不認可是你的自由,
我只希望你不是連看都沒看就大放厥詞。
如果你有看又不認可,你大可舉出我邏輯上的不對,狀況哪一步說的不合理,哪一步推論不適合
而不是只會說空話,永遠只有一句國外就是這樣。(論文不是只列reference阿。)

最高速行駛依據高公局法規解釋,沒有灰色地帶沒有睜一眼閉一隻眼的問題。
所以請你證明那個方法比較適合台灣的環境。
(別以為只有你去過國外,我又不是沒在巴黎近郊塞過車,重點是哪一種方法適合台灣,請一步一步驗證。)

依你的話:
"超完車退出內線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所以要遵守。"
"超速超車,不管合不合法、不管合不合理,是高等駕駛的開法。"
"遵守法規遵守速限,合法合理,但是是低等駕駛的開法,不該讓子孫們延續這種開車習慣。"

幫你summary如上,不用客氣。如有錯誤歡迎指出。

最後,請問我哪裡宣導了"低於速限有容忍值是法規明文規定"?
早在773樓我就清清楚楚的跟你說明過了,沒有明文規定。
但你最近卻持續誤導大眾指責我有說有明文規定。

如923樓,你在我的文章上留言如下:

請你截圖出來,指出我哪裡有說法規上有明文規定低於速限有容忍值?
你貼出來,我馬上更正並公告大眾澄清。再給你奉上感謝函

如你找不到,我也不求你會公告大眾澄清。
只奢望你能先好好閱讀文章,讀懂了再發表意見,不懂就安安靜靜地旁邊坐著吧。
nerdwannabe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你要不要再去看一下922樓是誰寫的阿?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連作者都要偷換概念......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bbboywind
922樓第二個留言就是daslebewohl:"daslebewohl到底要講幾次,法規最高速沒有寬限值。照你的講法,國三中和到南港內側可以開80km不會被開單,法規是這樣看的嗎"怎樣你有事嗎?
bbboywind wrote:
先follow你的主張,"超完車就回中線"。
然後你自己提的狀況,前車後面有20台車。
這裡還有一個前提,我們在討論的是前車有最高速行駛,這個請先記在你腦袋瓜裡,謝謝。
(金魚仔們請記住)


所以內線路塞還是不停地在講 "有最高速行駛"喔? 跟狗聽搖鈴一樣勒, 只會不停地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

然後哩, 我都是主張 無車可超, 有安全空間回到中線道去勒. 怎麼你直接扭曲成超完車就回中線?!
你刻意扭曲他人的話目的是甚麼哩?







然後你在自己的2024-12-09 11:21 #746貼文也都確認接收到 無車可超的資訊了. 怎麼自己就金魚腦忘記了?!





bbboywind wrote:
狀況一,中線沒車。
根據你的主張,中線沒車,後面20台車應該都回中線,至於前車沒follow你的主張,罰他,在這前提下他違規要罰沒問題。
但不會出現你說的前車擋住後面車流的狀況,也不會有多餘的變換車道問題。
因為中線沒車,你說的那20輛車本來就該回中線,這是你的主張。
(雙標仔們要遵守自己的規則喔,別只要求別人)


狀況1,
"中線沒車",
你說的中線沒車是 A: [前車的前方以及後方的中線都沒車]?


還是B: [前車的前方 中線無車, 但是側邊跟後面中線都有車]哩?


依照你的言論, 你說的 "中線沒車" 應該是指稱 [前車的 前方以及後方都沒車], 你稱 後面的車因為中線沒車, 所以後面20台車沒有必要開到內車道去 然後要求 內車道的路塞把超車到讓出 這樣的意思嗎?

如果狀況是A, 這20輛車因為沒有超車需求只會繼續在中線 或是外線繼續前進. 不過會從內線道的車身右側通過, 增加所有車輛的安全風險. 這也是為何 安全駕駛要求 "慢車靠右", 甚至禁止從右側超車的原因, 避免進行較危險的右側超車行為

但是如果狀況是B, [前車的前方 中線無車, 但是側邊跟後面中線都有車] 這20輛車為了要超越中線車輛就會進入內側超車道. 這時行駛在內線道的車輛有持續進行超越中線車道的車就沒問題. 如果內線道的車沒有進行超車動作 就會卡住超車道, 阻塞車流, 製造塞車, 造成他人的困擾.

bbboywind wrote:
狀況二,中線有車,且非常多車,無安全距離。
內線20+1台,中線也是20台車。
所以前車在執行連續超車的行為,也是用最高速行駛,所以無禮讓的問題。
這狀況你在其他地方有說到過,我相信你不會在這裡反駁,對吧!


內側前車如果持續進行超車, 當然沒問題, 不過 請勿自我認證有用最高速行駛重點是有在超車, 不是在自我認證有用最高速行駛

bbboywind wrote:
狀況三,中線有車,但沒有非常多車,每輛車中間都有安全間距可以駛入中線。
這就是會有差異的狀況,
前車有最高速行駛,後面有20台車,前車找到安全距離,切中線,變車道+1。
後面20台的第一台車,超過前車後,一樣找到安全距離,切中線,變車道+1。
以此類推這裡變車道21次。

這時中線原本就有車,所以遇到了一個時速90(or <110)的車輛,原本的前車開110。
所以在90後面太慢,原本內線前車再次切入內線,變車道+1。
同理原本內線後面的20台車也是這樣想,切內線,變車道+20。(共21次)

然後恢復原始狀態,21輛車又陸續切回中線,變車道+21。
接著無限循環只要中線有位置又遇到了一個在中線開比較慢的,這件事就一直重複不會停。
所以一直切了21*N次到無限大。


看你寫這樣多, 原來你閱讀能力有問題喔

我說進入內側超車到進行超車, 直到無車可超, 有安全距離後就回到 中線去
中線有整排的車流, 你開得快, 就持續超越那些車阿, 直到"無車可超" "無車可超""無車可超" (很重要, 要說3遍, 怕你選擇性失憶)再回到中線去


bbboywind wrote:
接著就是我提到的狀況啦,我原本給你提示了因為我不想打你臉、也不想說太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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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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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最高速行駛110km/h,一秒鐘跑多遠?物理數學行嗎?你會算嗎?你有算過嗎?不會可以google。


這個是我於2024/12/13 #822貼文的內容


我早早就教你了110km/hr 是每秒30公尺了, 你現在才想到要去google 喔? 你不要自己打自己的臉阿!!! 怎麼這樣不受教哩?不過知錯能改, 現在開始學也不晚啦! 還是請繼續學習正確的開車方式阿

bbboywind wrote:
1秒鐘30公尺,10秒300公尺,就算是9秒270公尺。
如果前車110在開,超過中線的車輛之後,中間有270公尺距離是沒車的,前車沒切回中線的話是不是被你幹到爆?
(路怒仔們絕對無法容忍中線有270m的距離前車卻不讓道)

這樣算比較好懂,但是簡單了一點,因為實際上中線前車也會動不是靜止的。

假設中線前車90km/h,這樣當內線前車切入中線之後,10秒鐘可以拉近跟中線前車55公尺,在加上安全距離55公尺,是不是又要考慮切回內線了。

所以狀況三的情況下,原本內線的前車,在回中線之後,很容易需要再切回內線。
而根據你的主張,超完車沒切回內線絕對是被幹到爆。
所以這時就是無窮無盡的變換車道遊戲。
講著這麼細了,就算是單細胞邏輯也該懂了吧!(裝不懂的還是不懂啦)


請問阿, 為何你會用這個假設 中間是270公尺沒車哩?
然後為何你不把整個計算完成哩? 為何只說 說 10秒鐘可以拉近跟中線前車55公尺,在加上安全距離55公尺,是不是又要考慮切回內線了。? 是不是不知道怎麼算了?!

這邊我幫你把計算完成一下
依照你的設定 快車110km/hr= 30.5m/s 中線車 = 90km/hr = 25m/s 兩台車速差5.5m/s
依照你的設定 前後安全距離個要55m, 所以是110m
所以快車要超過後方中線55m進入中線道後 與前車拉近道剩下55m 再換道內超道去超車. 也就是會在中線道行駛(270-55-55)= 160m
已知 兩台車速差5.5m/s, 所以160m/5.5m/s = 29s
所以快車會在中線行駛29 秒後要換到內車道去超車

現在你終於知道需要多少時間了, 你可以進行下一步的決定

1. 因為後方無較快車輛而選擇開在內車道繼續超中線的車, 或是
2. 因為後方有較快車輛而選擇離開內車道讓後方更快的車通過

所以哩, 怎麼會有人造謠超一台車後就一定要回到中線去勒? 然後就自己被害妄想症發作說 路怒仔會暴怒?!
都說了進入內側超車到進行超車, 直到無車可超, 有安全距離後就回到 中線去. 不懂為何會刻意漏掉 無車可超 然後在"有安全距離"上面大做文章哩? 這不就是刻意的扭曲人的本意嗎?

bbboywind wrote:
回來現在高公局規定的主張:內線可以最高速限行駛。
狀況一、二無須討論。

跟狗聽到搖鈴一樣勒, 都是重複著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狀況三,中線有車,但沒有非常多車,每輛車中間都有安全間距可以駛入中線。
因為大家都最高速限行駛,前車留在內線無須變換車道。
後面的20台車拉好安全距離,一樣用最高速線行駛一樣無須變換車道。
所以整體下來,沒有人需要變換車道,
道路使用量最優。

這個大概就是你心中的理想啦 (簡單畫畫阿 不用去計較安全距離)


版上曾經有位herblee 老兄對這有相當研究, 那時依據國內的報告就指出 國內的外線車道使用率低, 所以車流在未達到公路設計車流上限前就會塞車


依照你的邏輯, 快的車因為內側超車道被路塞卡住, 所以想要超越中線 外線車輛就極度困難, 所以通通舊卡在內車道了. 不但縮短安全空間, 也大幅浪費閒置的車道空間, 讓塞車提早發生哩

然後還會出現這個畫面



bbboywind wrote:
會有異議的人就是,別人只開110/111,但是我就是開119阿。
先說119嚴格上是違規只是依法不舉發,
你要用違規的身分去跟別人吵道德上的9km/h的速差,很有道德,但我不支持。
如果你速差不只9,那就不用討論了。
(超速仔們沒資格討論摟)


內線路塞 除了會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還會覺得比他快的都是違規超速仔
1. 自以為是法律。 超過我就是超速, 後車違規, 我是法律, 我是正義使者,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我可以直接忽視。 真是跟狗聽到搖鈴一樣


bbboywind wrote:
算10公里速差,北高380km,跑一趟,差幾分鐘?15分鐘。

10公里速差 走380km 相差15分鐘阿?
380km 用110km/hr 行駛 需要 3.45小時也就是3小時27分鐘
380km用100km/hr 行駛則需要3.8小時 也就是3小時48分鐘
用比100km/hr 快10km/hr 的 110km/hr速度來比較, 3小時48分鐘 跟 3小時27分鐘相差 是 21分鐘喔

不然你用160km/hr 跟150km/hr 也是相差10km/hr阿
380km距離用 160km/hr走 只要 2小時22.5分鐘, 用150km/hr 只要 2小時31.8分鐘 下來就只會相差不到10分鐘喔


所以啦, 有瑕疵的假設是會得到不預期的效果喔

bbboywind wrote:
如果前車是115不是110呢?差9分鐘。

奇怪, 你這邊會算阿, 既然會算公式怎麼會不知道 抵達終點的時間差會依照速度不同而有不同哩?

bbboywind wrote:
然後為了讓你一個人開119,就為了快幾分鐘,不惜讓大家一路上一直變換車道變個不停。
更別說變換車道會影響車速與整體車流。
這邊還沒算,整趟北高你是有多少時間可以開110+。有110就很快樂了,別只想著自己最快一定要開119。
(自私仔們別只想自己,想想整體車流想想整體運輸好嗎?)


事實上是內線路塞自己把超車到塞住, 還不準後面較快的車流 車流 車流超車勒.
甚麼是車流阿


往來不絕,有如流水的車輛 在你眼中就是 一輛喔?

怎麼不說一個塞子把超車道塞住了, 所以車流不順暢 造成塞車勒? 只因為你想要無腦順順開在內側超車道, 享受前面一片空曠, 就擋住後面的車流 車流 車流 而這些車流 車流 車流也就需要設法變換車道超越這台內線路塞, 增加行車風險. 所以 到底是誰自私哩?
CcCManCcC wrote:
你自己不也覺得是被其他人討厭,你有做過統計?

不管是這篇,還是FB上其他的
每個內側車道爭論都有兩派人馬好嗎

nerdwannabe wrote:
內車道常常有一大排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車阿, 所以常常發生內側超車到的連環車禍

沒人教你不保持安全車距阿,開ACC不就是為了保持安全車距
現在車子就算沒啟用ACC,只要有雷達,連車距過近儀表都會警告
通常不保持車距都是那些沒性子的


內線路塞阻塞了車流, 還會罵後面的車流沒性子耶, 所以你的言論就是 老子在前面帶隊, 就乖乖跟著我走, 不要不滿意阿

CcCManCcC wrote:
nerdwannabe wrote:
會擠在一起就是遇到阻塞 塞住了, 跟不太通暢的馬桶一樣, 你沖水, 水會下去, 但是很慢, 不就是管內有阻塞造成?

不一定,有可能是通氣管出了問題,這些水電DIY我有點基礎
而且這舉例滿爛的

你那個狀況叫做 氣塞 , 氣塞也是塞阿



你不如說2樓可以走樓梯的幹嗎和你高樓層的搶電梯算了
走樓梯不犯法阿,搭電梯的只想偷懶,沒水準沒道德

CcCManCcC wrote: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啦 你說你走你的, 如果有人跟你說借過, 你不但沒有自覺認為擋到人的路, 還會覺得後面人很煩勒
這樣的都是你最大啦, 你的道德水準大家都很清楚的


借過喊一聲

和一路喊借過借過借過借過,從街頭喊到街尾
總之大家都要開闢一條路讓你直接通行
哪個惹人怨應該滿明顯的

過年你可以去迪化街這樣沿路喊看看
看是慢慢逛街的有水準,還是沿路要人家讓路的有水準


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你很堅持要內車道ACC 了, 原來是把通行的高速公路當成逛商店街一樣悠哉瀏覽阿?!
nerdwannabe wrote:
內線路塞阻塞了車流, 還會罵後面的車流沒性子耶, 所以你的言論就是 老子在前面帶隊, 就乖乖跟著我走, 不要不滿意阿

當自己不是國家定義的堵塞,法治社會定義上就不屬於阻塞
那後面的還想超車,不就耐不住性子

這就像水管一樣
明明排水孔只要能達到每秒洩水多少正常就足夠了
為何滿腦子想要搞個水庫的洩水孔那麼大,期望一丁點水都看不到,吃飽撐著

覺得不滿就報警找警察抓嚕,反正我沒差,報警之後就知道誰理虧+法虧了

nerdwannabe wrote:
你那個狀況叫做 氣塞 , 氣塞也是塞阿

原理不同
那玩意塞的源頭不是你行走的方向

nerdwannabe wrote:
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你很堅持要內車道ACC 了, 原來是把通行的高速公路當成逛商店街一樣悠哉瀏覽阿?!


道路本來就是依法悠哉安全的開
不是給人拿別人生命安全趕時間賺錢用的
所以我建議全台ETC區間測速
把想拿別人生命趕時間賺錢的給處理掉,以後就不會有內線爭議
一堆人巴不得內線有ACC的車讓自己跟著,省得超速被開單

而且我開國道都是休假期間,不悠哉要幹嗎?

我是真心覺得總有一天國到會開始區間測速
現在連快速道路都開始了
nerdwannabe wrote:
大家一直在強調, 不要佔用超車道, 不要擋住後方車流, 製造塞車. 你一直講開多少速度的意思是甚麼勒? 試圖要證明 自我認證的速度是正確的?


你怎麼認定自己在隧道已經達到合法速限,開在內線的就用那個方法認定自己是否到達合法速限
同一套標準,就不會有毛病
如果要說時速表完全不可信,那你怎麼面對這個隧道難題?
根本不知道自己開多快了,會不會擋到人?會不會超速被拍照?
二邊都不是人

你總不能跟大家說,在隧道才能相信時速表,離開隧道,時速表就不準了吧?
CcCManCcC wrote:
道路本來就是依法悠哉安全的開
不是給人拿別人生命安全趕時間賺錢用的
所以我建議全台ETC區間測速
把想拿別人生命趕時間賺錢的給處理掉

+1
中部地區的139縣道自從加了區間測速之後,猴子是真的明顯變少了
開在上面比較不會被突然呼嘯而過的飆車族嚇到
以往常常在彎道都會很擔心被哪個不長眼的突然外拋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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