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一)休假至台南鹿耳門天后宮拜拜
接著到聖母廟兩地相隔不遠
中午至嘉義布袋港吃中餐
餐畢時間大約13:00想說還早
打算再到北港朝天宮拜拜怎知雨越下越大
就和老婆商量改天再到北港朝天宮拜拜
隨即依導航回家途中經濱海61線與166線道路口14:03
一部Cefiro從台61線南北向左轉166線道東西向
台61線南北向為綠燈依常理判段166線道東西向為紅燈
對方車輛左轉未看號誌(紅燈)直接行駛與我方車輛相撞
警方製作車禍現場圖詢問對方的回答
對方駕駛告訴警方他未看東西向號誌只看南北向綠燈行駛
15:40筆錄做好開車回家
於台61線轉台78線往古坑台西方向紅燈停下來
綠燈剛起步被一台Camary闖紅燈撞到右側車門
我的腦袋想的是怎麼可能怎麼可能一天被兩台闖紅燈的撞到
對方駕駛一下來就直說對不起歹勢他說是在找路
我的車5/16牽車還不到三個月居然一天發生兩次被撞
第一、8/4(二)我方保險公司人員連絡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居然說我也有錯(綠燈行駛到底錯在那?)
保險公司說如果他沒說願全部負責就要等肇事鑑定
對方可能是想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保險公司建議先代位求償才能先將我車修復
不然就要我自己去處理後續的事情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就不用東奔西跑
本人只是想說對方闖紅燈照理應該是對方付全責現在居然耍賴
第二、警方詢問時他承認是闖紅燈
昨天我方保險公司說對方只保意外險
我的車右側車門及右前葉子板需換新
如果對方付不起的話(保險公司說對方只保意外險)
可能退而求其次拿90%或80%的賠償
那我的保險就會有記錄
請問各位大大我應該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