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是在省道內壢麥當勞前往桃園方向外側車道
事發經過:
前車已經打左方向燈切向內車道車身是在兩車道中間
我就開著小白按著喇叭加速超過他,之後就剛好紅燈
停車後就被撞啦
到了警局說就完全亂說!!說是我亂超車,行進間發生的碰撞
該路段也沒有攝影機....而差撞的部位是後保桿偏側面,所以
就變成兩邊各說各話........
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才好!?沒什麼嚴重損傷,只是感覺對方
不老實的說法讓我很生氣,雖然我知道不完全是對方的責任
但是對方說都是我的錯的態度讓我很無言
我知道機率不高,但我還是希望如果當天有碰巧目睹事發經
過的大大出個聲與我聯絡八,如果有需要您的幫忙的話我會盡我所能
的貼補一些車馬費給您的,我只是想爭一口氣阿!!!!!!!!
sheed wrote:
前車已經打左方向燈切向內車道車身是在兩車道中間
我就開著小白按著喇叭加速超過他,之後就剛好紅燈
停車後就被撞啦
恕刪)
ericlee5 wrote:
他擦撞到你左後面保桿嗎? .....
看樓主寫的,應該是被擦撞到右後面方吧,如果已經超過對方,那應該是右側屁股
樓主要不要形容清楚一點,讓大家幫你分析,
例如是擦撞還是他撞你,他如果是擦撞你,應該還在中間車道,那就很明顯的看出,就算是行進間的碰撞,也是他變換車道不當吧,
如果是撞到你屁股,那就是他沒保持安全距離,沒注意到前方狀況,我是看不出來你有什麼責任
頂多你是故意不禮讓.,但是以路權為大,他跟你不同車道,就沒有亂超車的問題了
你有沒有報警到現場做筆錄,畫現場圖,怎麼輕微的交通事故要到警局裡面,不願當場和解,喬不攏,你就叫警員送裁決就好,沒必要跟他吵什麼,當然他能凹你就多凹一點,你不要被他唬了
這種車禍就是一個沒有駕駛觀念沒駕駛道德,就跟很多小黃一樣,以為車頭先過就贏,一個是不願踩煞車放慢讓對方先過,應該是小車禍中最常見的吧,
裝紀錄器就對啦,要是有裝,你今天就不用上來找救兵了
如果是,那我剛好從安托華出來時看到。
中華路是雙線道+外側機車道,事發在慢車道。
我匆匆經過,沒有很仔細看,但我大約歸納幾個重點。
1.事發在慢車道,肇事車輛尚未切至快車道(仍在慢車道上)。
2.撞擊點在白車的左後方(約為四門車的左後門位置)
3.肇事車車頭方向仍直向前方,白車為約30度角度從外側機車道切入慢車道。
4.肇事車輛左轉方向燈未閃(也可能是切掉了)。
我"猜測"是肇事車與樓主雙方都在慢車道一前一後。
樓主看到前方車輛已打左轉方向燈,卻又慢吞吞要切不切的(或可能快車道有車,嘉年華切不進快車道)。
樓主就乾脆先切往右側機車道,再左切回慢車道。
誰知好死不死遇上紅燈,大家一起煞車,然後就是我看到的情況了。
以上純屬"猜測想像"。
若在肇事責任上的認定,樓主可能也需負擔部份肇事責任。
因撞擊點未在後保桿,白車尚未完全取得路權,路權仍在直行車上。
如果是我個人主觀認定的話,我會覺得是樓主操之過急。
因為我還跟我的乘客罵了你幾句

PS 事發點應該是省道內壢往桃園,尚未到麥當勞,約在裕隆汽車展示點斜對面,高城社區處(為八德市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