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交通部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針對機車排氣管翹管有明確的規範罰則,台北市監理處今天(23號)提醒,從3月1號開始,機車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將開始列為臨檢項目。(林麗玉報導)

過去「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沒有明確認定機車的排氣管,必須什麼樣形式,對於影響行車安全、製造噪音的機車改裝翹管,執行臨檢的交通警察必須會同監理、環保等單位一同進行專

案取締,前陣子交通部新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後,將機車的排氣管明確規範,台北市監理處表示,從三月一號開始,會將機車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列為臨時檢驗項目,監理處

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明定,機器腳踏車變更「排氣管」,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超過一公尺的,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

平線。如果沒有依照規定,任意改裝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會遭到警方取締並召回臨檢改正。


原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3/1/20w82.html


真爽啊!顏射管退散
這種文不知道要再發幾次?!
我想......奇摩首頁新聞刊一次,01就會PO一次吧
lkc387 wrote:
這種文不知道要再發幾...(恕刪)


嗯嗯
已經快淪落為月經文之流...
感覺發這種文都在討戰

以上小弟淺見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的事情 跟討戰有啥關係


難道po文上來說 搶劫是不對的 也算是討戰嗎


對就對 不對就不對

不要死不認錯 這種裝翹管沒公德心的人跟亂丟垃圾亂丟煙蒂的人一樣惹人討厭


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
...完蛋了!
也差不多快到執法開單的一天了

這種新聞只是告知有排氣管顏射情形的人

新聞只是勸導之用,多才好,才不會有人說怎麼不知道

我等著看會不會有人在新聞嗆說"為什麼可以賣"或"抓給誰看的"
就算開罰了,能維持幾天?

一天?一個禮拜?還是一個月?

不錯啊
而且最近看到很多翹管的排氣管都"垂"下來了
沙板,Skimboard,大家一起來衝吧
不知道今天路上的情況如何呢?!

還是雷聲大雨點小?
黑白郎君 wrote: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的...(恕刪)


沒人說他是對的

問題是這個新聞從上週就不段重覆有人一PO再PO
真的需要這樣一直PO同樣議題?

台北/ Steve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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