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今日早上8:4x分經過永和市環河東路與福和路口
車速大約70
變黃燈小弟就直接過去(小弟很清醒確定是黃燈....)
後面還一台汽車跟著我過!!
過了便看到從對向橫騎過來的雙載警察便放慢速度讓他過免得撞到他
此時警察過雙黃線時往我這方向看了一下便左轉與我同一方向(我以為他為了安全怕被撞..)
此時 停第二個紅燈
警察杯杯騎至旁邊很小聲的講話
我以為他跟後座的講話便不在意,也聽不清他說什麼
綠燈就開始前行
沒想到這時雙載的警察杯杯後方追上一直按喇叭要我停下
我也覺得奇怪怎麼了就停至路邊詢問
警察杯杯開口就說我闖第一個紅燈
接著行照駕照保險........= =
因小弟很確信我過得是黃燈便據理力爭
要求員警們提出證據
不然我心不服這樣很冤枉
員警卻不講話顧著看我的行照駕照寫紅單
後來說一堆有的沒的他又不認識我不會無緣無故開我紅單......-_-
小弟真的很覺得不服氣
想去監理站申訴
以下是申訴文,請各位大大看看是否有哪裡需要改進
1.員警舉發本人闖紅燈,與事實不符,本人行經該處時實為黃燈
2.因此雙載員警是從約50公尺外對面橫向過來至雙黃線才向本人方向觀看
但此時本人早已通過黃燈約10公尺便輕微剎車讓員警過後直至第2個紅燈停下
該員警停至旁邊聊天,我以為是與後座員警談話便無心聽他們甚麼,音量也太小聽不清
綠燈後前行該名員警後方追上按喇叭示意本人停下指本人闖了第一個紅燈
3.本人曾向該名員警要求提示證據,員警閉口不語顧著填寫罰單,而後又顧左右而言他
4.員警無法證明本人闖紅燈,只因於本人過了黃燈之後才轉頭觀看便認定本人闖紅燈,實屬執法過當。
koa wrote:
樓主搶了黃燈卻闖了紅...(恕刪)
其實這樣說好了~機車時速70,在黃燈時要當下馬上急煞停下來有很大的危險,一是輪胎尤其前輪是否夠好(有的人只是換便宜胎,抓地力根本不行),二是後面的車輛尤其汽車等大型車輛是否也想闖黃燈而加速,通常除非很早就看到變黃燈了,不然在已經到停止線時變黃燈大部分人應該還是會直行,除非時速不到40那種。
其實警察以主觀態度來開罰單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遇到這種變燈的情況,我通常都是加速通過,警察就算想欄也欄不到,除非他騎重機。要是遇到這種想硬開單的,我建議先看清楚警察編號等,直接當場打電話到警政署督察室檢舉,又不是不停,是速度上要停下來有沒有危險性要判斷吧!有些路段黃燈變紅燈真的是快的離譜!台北市某些大路口,綠燈最後一秒通過停止線,以限速速度騎,騎到路中間已經是紅燈了,那要開闖紅燈嗎?
不過樓主有一點很奇怪,警察橫向騎過來? 當時樓主是黃燈的話,那警察是闖紅燈???
或者是樓主看的時候是黃燈,其實實際上通過停止線已經紅燈,警察綠燈開始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