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天開車回家與人擦撞
當時我開車準備右轉時
已發現撞到摩托車
我的車子左邊保險桿有傷痕
摩托車駕駛有受傷(皮肉傷,有照x光沒傷到骨頭)
我當下立刻報警及叫救護車
摩托車有跟警方說他有搶黃燈
我則是綠燈右轉
因為私下合解大家都沒有共識
因為私下合解,我的立場則是幫他處理醫療費
車子維修的部份就各修各的,因為沒有很嚴重
但對方堅持要我負責醫療費及維修摩托車的錢
我不肯,所以大家沒共職
所以下星期要請調解委員來調解
想請問如果調解
肇事責任歸是屬於哪一方?
我則是在筆錄有告知警方對方搶黃燈
但我上網看了資料 搶黃燈不代表有錯
而我的部份應該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想請問肇事責任有可能是我嗎? 還是雙方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