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死亡車禍,有人願意出來作證真不容易啊...

這個汽、機車相撞的死亡車禍,汽車車主找得到有目擊者出來作證真不容易,否則很可能百口莫辯啊,所以各位網友若不幸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時,除了行車記錄器外,要記得趕快下車紀錄現場其他車輛的車號預防萬一啊。

撞死闖紅燈騎士 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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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樣子 才對,不要每次都是開車的錯

kan38 wrote:
這個汽、機車相撞的死...(恕刪)

"車紀錄現場其他車輛的車號", 這個實用, 但我想很多人大概也都會以"沒看到""沒注意"...不想出來作證!
我問神父:怎麼做,才能保證死後上天堂?又能在這個充滿罪惡陷阱的世界生存?~失蹤人口DVD
kan38 wrote:
這個汽、機車相撞的死...(恕刪)




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

保障自己的權益 不然不知情的家屬這麼一告

又沒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那可就完蛋了
終於有比較正常的判例了
不過所謂民眾的習慣
不就是因為以往莫名其妙的判例所養成的嗎?
新聞標題的撞死闖紅燈騎士也不太對
就內文來看應該是遭闖紅燈騎士撞擊吧
照理說還得跟騎士家裡求償修車費呢~

poochi333 wrote:
"車紀錄現場其他車輛的車號", 這個實用, 但我想很多人大概也都會以"沒看到""沒注意"...不想出來作證!
...(恕刪)


所以才會需要行車記錄器

很多人覺得花幾千塊買這種東西又用不到 卻寧可花幾千去小美容 大美容 ... 自己洗10幾次車 就有一台便宜記錄器了.....

自己多打幾次臘都可以買高檔記錄器了....

"物到用時方恨少"

記得發明目擊者的老闆就是因為當初一起車禍 對方闖紅燈自己綠燈但證據不足而吃悶虧所以才研發這種東西

有了記錄器 也不需要現場目擊者 畫面就會說話了


這件判的好

話說開車的駕駛應該還要跟對方家屬要求修車費才對......

kan38 wrote:
這個汽、機車相撞的死...(恕刪)


重機騎車時說自己是重車..其在快車道

撞車時又說自己是小車......

都要撿便宜就對了!!

mm6842 wrote:
重機騎車時說自己是重車..其在快車道



撞車時又說自己是小車......



都要撿便宜就對了!!


上面是沒看到圖片啦

不過新聞中可能是指普通重型機車而非大型重型機車,媒體常用的技兩,刻意只說重型機車混淆視聽

mm6842 wrote:
重機騎車時說自己是重...(恕刪)

你怨念很深喔!!
現在的報導~大部分一般機車都會寫重型機車~~
重車會寫大型重型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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