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raindog.pixnet.net/blog/post/29731774-%E5%8F%B0%E7%81%A3%E6%9C%89%E3%80%8C%E4%B8%AD%E6%8C%87%E8%95%AD%E3%80%8D%E7%9C%9F%E5%A5%BD台灣有「中指蕭」真好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修正案。從此民眾駕車如果不讓道給發出警號的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以及工程救險車,除了原本的1,800至3,6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三個月。惡行生善果 那消防署該頒獎給他囉!?能夠引起大家的注意 更懂禮讓救護車就像Makiyo事件讓我們理解後座上安全帶的重要性,也是一種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