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像這樣積極禮讓救援車輛的行為,應該予以減稅、或是免稅一年之類的獎勵才對;另對於違規停放導致阻礙緊急救援車輛,或故意阻礙緊急救援車輛的車,應予以吊照+扣車1年以上(但稅金照收,且加倍)的處分才對.另外麻煩政府趕快讓腳踏車掛牌上路...這台腳踏車算他狗屎運... 剛好汽車沒有猛起步、剛好我是要右轉不是直行. 要是今天我的位子換成一個綠燈還沒亮就衝的,腳踏車保證被撞飛
這...太誇張了,加上路邊的停車格起算,這應該算是併排再併排,可不可以開罰兩次?另外,這道路設計是不是有問題?為何當初道路不直接畫成三線就好了?自行車真的很恐怖,不過政府好像沒轍?最近又加上一樣無聲無息速度更快的"電動車/電動機車".政府的配套似乎就只有車款補助,而沒有任何交通法規的配套,至少應該要要求加一點"運轉聲",這樣行人會比較容易注意到.
Player wrote:自行車真的很恐怖,不過最近又加上一樣無聲無息速度更快的"電動車/電動機車".政府的配套似乎就只有車款補助,而沒有任何交通法規的配套,應該要加點"聲音"這樣行人會比較容易注意到. 前幾天晚上停在轉角發動引擎正要起步被一部無聲無息的"電動機車"嚇死他還用卡普過彎出來再壓車右彎....唰...從我旁邊刷過去...廠商最好應該要加哈雷機車3節拍"引擎聲音"....啵.啵.啵.....啵.啵.啵.....啵.啵.啵...
前天高雄不是有一位阿婆騎機車像腳踏車那樣被公車撞掛的...那位阿婆的家屬是比較理性的,但這種case法官就應該要判家屬賠公車,因為祂的疏失造成一車人的心理陰影...路上看到騎腳踏車不停紅燈的,幫個忙,按一下喇叭提醒來車,不要去撞到這些移動路障(很多是高檔車or外勞)(其實我有一個限制級版本的,這個網站是普通級的,我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