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月22日事發傍晚,也跟警局確認對方聯絡電話想於道義上詢一下健康狀況,對方家中告知不礙事還沒出院回家,於是想說後續再做和解之協調,不料對方於6月24日自己打電話來說我方沒盡道德上之義務,並闖紅燈撞傷他,亦聲稱自己沒工作要求我方賠償.
這樣子被我做子女的聽到真的太超過拉,想尋求當日事故現場,任何人,事,物,聲影,路口是有監視器但是做筆錄時員警一口就聲稱早壞了,看樣子又是不想理的樣子了,所以現在只能靠大家跟自己了!!麻煩大家提供任何線索吧!我會再回現場看看是否有其他監視器可調閱.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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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早上8點那位車主又打電話來要老爸的身分證字號說要提告,什麼跟什麼?都說交給保險公司了,還2度打電話來恐嚇威脅.新竹縣沒政府了嗎?
6月底利用了假日到了事故現場,果然路口有6隻監視器,也找到了報案的派出所想调閱監視器畫面,異口同聲說都壞了,監視器主機屬縣刑大的,我想請問縣府監視器裝設的用意是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