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在苗栗開車時在一個路口左轉那個路口沒有黃色網狀區也沒有設置左轉燈號所以綠燈時就在道路中央沒有超過車道的地方等待左轉但是對向車道車太多所以一直等到變紅燈對向車道才沒車才轉在台北開車經驗 這樣是不會被開罰單的但是今天收到一張罰單第一張照片 車子在停止線前第二章照片 車子在往左轉方向前進(交叉車道 機車連動都還沒動 表示連綠燈都還沒變)請問這樣被開紅燈越線合理嗎如果大家覺得合理我就去繳了補充照片內人是開車要左轉的
如果是我開車的話很兇違規機率很大內人開車很膽小所以我才會特別看一下這張我猜8成警察想開闖紅燈後來發現內人在紅燈前整個車身就離開停止線所以改開紅燈越線但是我們的法律不是黃燈時如果車身超過停止線應該要繼續前進怎麼會變成紅燈越線呢之前我被開過紅燈越線狀況是紅燈時第一張車頭超過未超過停止線第二張車頭超過超過停止線結果警察給我開闖紅燈申訴後變紅燈越線想想違規是事實 就去繳了現在想想好像一開始用錯條例就不能再改開別條的樣子不應該給警察賺業績的另外內人說沒有被照相的印象所以8成是用攝影機拍違規如果是真的以後路上所有攝影機都變成警察開單用設備北市新北市好像要各砸1.2億 建電子城以後開車騎車真的很無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