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松山工農前 , 車多 .一輛車從右邊突然加速想切到我前面 , 前車正在煞車 , 車距不夠 , 當下立刻按喇叭 .然後他就向我比中指這應該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的條件了 , 等一下去三張犁派出所報案 .今天若是我錯 , 被比中指就鼻子摸著認了 , 亂開車還送人中指 , 就該給他一些教訓 .PS. 不要跟我要前十分鐘的片段 , 我懶得貼上來 , 但會提供給警察 .
老公雞 wrote:剛剛在松山工農前 ,...(恕刪) 我相信他接到警察的電話一定很傻眼...然後狀況是~~~警察:先生麻煩你到三張犁派出所一趟,有人告你公然侮辱,請你過來說明~中指男:沒有吧...你是不是認錯人了~到了派出所後...中指男:誰說我有比中指啊...小心我告你毀謗!!警察先生繼續泡茶....開板大:就是你比我中指!!中指男:證據哩!!證據拿出來啊...警察先生啜了一口鐵觀音,緩緩把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打開...
樓主錄的真清楚話說之前我也遇到比中指一位爸爸騎機車載了兩個小孩(小孩未帶安全帽)從後方快速奔馳過來然後從我車頭右方切到左方要超車我按了聲喇叭提醒該位爸爸居然就舉起左手比中指 然後加速離去可惜就是行車紀錄器太爛錄起來只看得出他舉起左手不然也要告公然侮辱了(瞎)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行車紀錄器要買好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