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事情發生在上周2/10,我將機車停放於路邊這時一台貨車在迴轉時,撞到我的摩托車,我人就站在車旁邊,我就看著駕駛邊迴轉邊講手機貨車的後照鏡將我的後照鏡整個撞破,人沒受傷。之後問題來了,車禍發生後有報警處裡,但是沒做筆錄,有拍照,互相留了姓名,電話跟車號對方也答應會賠償,我跟貨車駕駛雙方約好本周來處理事情,但是對方目前不接電話也不回撥目前也不知道如何處理,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有人可以解答嗎? 謝謝
對方如果已經承認肇責就沒有再做筆錄的必要啦,警察有記錄也有拍照就夠了,對方是貨車應當是營業用車,你不用直接找駕駛本人,可以連絡貨車所屬的公司,請他們出面處理,不管是他們公司所屬的貨車還是靠行車他們都必須處理,正常公司也不敢擺爛,真的不行再連絡當初處理的警員,要求報案送肇事鑑定說你要求償,警察對這種當場承認事後又不處理的公司會很不爽,這等於增加他無謂的工作量,由交警出面連絡貨車登記的公司,有車在外面跑還敢隨便得罪交警的公司我還沒遇過,總之,找公司會比找個人快,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