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前陣子騎機車(三個月的新車)停等紅綠燈時,忽然遭後方的汽車撞倒,當下有叫警察,也做了
筆錄。當時對方態度也算不錯,說願意賠償,請我估價後向他連絡;隔天我去車行估價,金額大約
6、7千元以上,對方認為金額過高,不願賠償,跟我說如果不能接受他的條件(大約3000元左右)就
可能要走法律途徑。
我立刻去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結果我這方完全沒有肇責,對方則是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給對方
看了初判表之後,對方說我詐取高額賠償金以及在筆錄時做偽證,要向我提告。
請問各位先進,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拿回我該有的賠償金額呢?
第一次碰到這種車禍糾紛,麻煩大家為我解答,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