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sun wrote:TVBS新聞報導有立...(恕刪) 看到時差點沒吐血!!酒促禁止辣妹、型男!廣告禁止藝人代言!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酒駕?????腦袋有洞啊!真是樹大必有枯枝........也對啦!不然他們能做什麼呢?敢提案的,提這種啦!其它的呢?裝死??弄太重,很怕罰到自己吧!以後不要投票了!真是有夠爛!!
說真的 我有不一樣的見解有時出門在外 本來不打算喝酒 (有開車但是出現這些酒促 一直在那邊 給你 XX 推銷有很多人就會把持不住 就這樣喝下去喝了後 又想 沒差拉 反正也沒多醉 開車回去然後就這樣撞車了你們說有沒有可能? 跟你們說 非常有可能!!除非酒駕的 必須要加重刑罰 以刑壓住他 (最好的例子 女王蜂頭 警察一來 沒人敢作怪)一樣道理一喝酒 駕車(單純只有喝酒而已 直接判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撞死 七年以上 或 無期 死刑就沒人敢喝了不過我想很難拉所以 我贊成這個立委提案
走到地上去 wrote:說真的 我有不一樣的...(恕刪) 修法???????一句話..................不可能!!!!!!!!!!!!!!!!!!!!!!!為何不可能...........心照不宣啦!!!!!
raysun wrote:卻是要修酒的廣告及銷售方式! ...(恕刪) 無言...會喝酒的不用促銷還是會喝,一些立委們不也常喝嗎???是因為酒促的關係嗎!!!酒駕應該是行為及觀念的偏差吧!!立法"鞭刑"吧..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