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號06*2-Z* Mazda的車主
今天6/1傍晚在高雄捷運R14巨蛋站旁的公園, 你倒車撞到我的車頭就跑了,
有好心的路人將你的車號給我, 我的行車紀錄器也拍到你了, 盡快私訊跟我聯絡負起賠償的責任!

p.s. 若發言在不適當的版面, 請版主告知, thanks!
既然有證據了,拍也拍到了,為啥不找警察????

jojoneverdie wrote:
既然有證據了,拍也拍...(恕刪)

版主是好心給個機會,看對方會不會"良心發現"而自動與版主聯繫
此可省卻行政處罰(肇事逃逸)






























不過,要依我的話
你他X的XXXX,撞到了還想烙跑
送張罰單外加民事賠償,教育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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