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w wrote:通常對這種民眾舉發的違規承辦警察都是要一擊必中,就是事實要明確,讓當事人連申訴的意願都沒有,圖中機車騎士可以主張是突然鬆脫........(恕刪) 的確!!!根據我的觀察 如果事實不明確有模糊地帶 通常就會收到員警打來的詢問電話他們的確要的是:事實要明確,讓當事人連申訴的意願都沒有。
BenSheets wrote:我是不知道會不會過欸因為我不想接到員警來電要求正面的照片來確認的確未繫安全帽有人知道這類違規會不會通過案件舉發呢???...(恕刪) 要看承辦員警有的會過有的不會過照片那麼清楚過的機率很大不過還是要看該轄區承辦員警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第三十一條第六項 五OO五OO 五OO 五OO 五OO第八十八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五、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pcshare wrote:檢舉這類的動機何在?賺獎金?不順眼?還是人家有礙你?有這麼多時間,不如多拍點烏賊車來的有意義吧!...(恕刪) 這位樓主上次有拍烏賊車結果送過去承辦單位說"這不是烏賊車"(整台車都噴白煙)他有特別發一篇文"這不叫烏賊車 我真不知道那甚麼叫烏賊車了"所以印象很深刻還有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如果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台灣馬上多幾萬個億萬富翁沒辦法交通太亂了路上繞個一小時可以拍到一百件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