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教一下 我三月份凌晨時開車開在中山高架上,結果車子引擎溫度升高 拋錨在內車道,我下車趕快打開引擎蓋,沒有在第一時間在車後放故障標誌,結果後面一台車追撞到我,我就被自己的車壓到送醫院了,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跟我說我的肇責占七成,現在對方要找我和解請問我該跟對方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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