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
我對那位朋友住的地方 並不熟 當時由他在報路
就當快到目的地之前 他跟我說 前方路口右轉(當時行駛快車道上<此路有快慢車道之分>)
我就直接從快車道上右轉 沒想到卻讓一台 行駛於慢車道上的機車給撞上
之後也報警 我也知道自己的車禍責任比 比較大
所以我也有誠意賠償對方的損失(由汽車保險理賠<有第三人責任險>)
事隔一個月之後(中間 我有數次打電話過去 了解受傷情況 維修情況)
我又接到對方媽媽打來的電話
告知我說 他們整理好理賠的單據 並逐一告訴我金額 並希望我過去拿此單據
可是我回答說 整件事情 我都請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難道保險公司沒派員過去了解嗎?
他們回答說 有!!有保險員過去看過 可是還是希望我過去拿當據 並到警局作處理!
我回答說 但 單據因該是要給保險公司的人看過之後 才有理賠 我去拿單據 並沒辦法處理
之後 就在這上沒有共識
於是我就跟對方說 我先連絡保險公司看看 了解處理狀況
隔天
我又接到對方媽媽的來電
我怎沒要過去拿單去及去警局做和解動作
我說 我有請保險公司 與你聯絡
她回答說 沒接到電話...
之後我就說 那我再打電話去保險公司問看看好了
她回答說 要讓保險公司與她連絡(之前我留給保險公司電話 是她兒子的) 最好是能好好處理 不然我們就 調解委員會上見...
(聽到此 心中莫名火上來 我從一開始 就拿出我願意理賠 並請保險公司處理的態度 搞到現在 好像我不願理賠的樣子)
以上就是事發至今所發生的內容....
我想請教01上面的各位達人
1.這種車禍事件 是不是都會有個 車禍責任比重 雖然此事我的責任比較重 但 並非是100% 對嗎?
2.我有保全險 當我有報警 有向保險公司送出險書時 整件事情 是不是都是由保險公司 與對方聯絡(私底下關心除外)?
3.如果對方提出一些理賠 例如:工作損失 這部分保險有辦法負擔嗎? 如果沒有理賠 我又不願意賠賞這部份給對 會造成怎樣的後果?
4.如果保險公司 願意陪賞對方一切損失 是否會拿一張和解書 要雙方簽名? 這張和解書 是不是等同 警局那邊的和解資料?
5.像這種類似案例 請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是否要與我聯絡(我是一次都沒接過保險公司來的電話)?
以上就是我對這次案件 不熟悉的地方 還請各位01的前輩 多多指教後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