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亂開車門 運將賠1200萬-有關保險議題

aart6776 wrote:
是嗎?計程車跟我們的...(恕刪)

計程車 不能有兒童安全鎖的 保護乘客的

這也是買2手車的竅門 看車時 檢查兒童安全鎖
如果 兒童安全鎖不能用
99% 前身是計程車

計程車也是用一般車的 只是兒童安全鎖 不能使用 都是用破壞性施工的
直接把兒童安全鎖 弄壞

賣車時 大部分的司機或是車行 不會把鎖修好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這樣行為真的很該死!!
前陣子我爸也因為計程車乘客突然開門!!
害我爸撞了上去!!
最後右手小拇指最後一節被截肢了~~
對方賠6萬~~是不是太少了???
Ducati_S2R wrote:
有點扯

應該學學日本的設計
乘客下車由司機開門
當然乘客要自己手動也可以,只是久了大家會養成習慣...(恕刪)

台灣30多年前就已經有司機限定之機械式車門開關裝置
不過..
後來取消這司機主動開關車門這規定
若沒錯的話跟彭婉如命案有關..
產險公司有個產品叫做"超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內容:
汽車超額責任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合併單一賠償限額1000萬),以增加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不足部份。

一般額度有 1000萬 2000萬 ,特別客戶的有到1億。

簡單說1000萬是一年的共用額度,(例:一年發生2次事故,第一次事故死亡體傷或財損總共理賠了900萬,第二次事故總需理賠300萬,保險公司只理賠100萬、剩下的200萬須自行理賠)。

1000萬來說 一年大約保費2000-4000 不等。

那再請問一下喔
像我今年保第三責任險500/6000/100,(假設有另保超額1000萬,今年我沒有)
假設我是該司機須賠1200萬
第三加強制險共可賠700萬,超額會補足剩下的500萬對吧

那好死不死今年我今年真的雖小到極點
又不小心發生同樣得事結果要賠1500萬,假設啦
第三責任險和強制險有所謂的額度問題嗎
保險會再賠嗎(500+200的部分)
"同年第二次"事故保險賠償會是下面這樣嗎
500(第三)+200(強制)+500(剩下的超額額度)+300(自己口袋掏出來)
還是今年的第三+強制用光額度了
變成500(剩下的超額額度)+1000(自己口袋掏出來)

有勞熟知保險規則的人幫忙解答吧
恩恩...
我骨折就15W!!

0918768768 wrote:
這樣行為真的很該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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