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t6776 wrote:是嗎?計程車跟我們的...(恕刪) 計程車 不能有兒童安全鎖的 保護乘客的這也是買2手車的竅門 看車時 檢查兒童安全鎖如果 兒童安全鎖不能用99% 前身是計程車計程車也是用一般車的 只是兒童安全鎖 不能使用 都是用破壞性施工的直接把兒童安全鎖 弄壞賣車時 大部分的司機或是車行 不會把鎖修好
Ducati_S2R wrote:有點扯應該學學日本的設計乘客下車由司機開門當然乘客要自己手動也可以,只是久了大家會養成習慣...(恕刪) 台灣30多年前就已經有司機限定之機械式車門開關裝置不過..後來取消這司機主動開關車門這規定若沒錯的話跟彭婉如命案有關..
產險公司有個產品叫做"超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內容:汽車超額責任保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合併單一賠償限額1000萬),以增加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不足部份。一般額度有 1000萬 2000萬 ,特別客戶的有到1億。簡單說1000萬是一年的共用額度,(例:一年發生2次事故,第一次事故死亡體傷或財損總共理賠了900萬,第二次事故總需理賠300萬,保險公司只理賠100萬、剩下的200萬須自行理賠)。1000萬來說 一年大約保費2000-4000 不等。
那再請問一下喔像我今年保第三責任險500/6000/100,(假設有另保超額1000萬,今年我沒有)假設我是該司機須賠1200萬第三加強制險共可賠700萬,超額會補足剩下的500萬對吧那好死不死今年我今年真的雖小到極點又不小心發生同樣得事結果要賠1500萬,假設啦第三責任險和強制險有所謂的額度問題嗎保險會再賠嗎(500+200的部分)"同年第二次"事故保險賠償會是下面這樣嗎500(第三)+200(強制)+500(剩下的超額額度)+300(自己口袋掏出來)還是今年的第三+強制用光額度了變成500(剩下的超額額度)+1000(自己口袋掏出來)有勞熟知保險規則的人幫忙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