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種自以為是的螢火蟲,我也只好這樣對待它了...


令人厭惡!白佛螢火蟲...


令人厭惡!白佛螢火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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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taotao wrote:
對於這種自以為是的螢火蟲,我也只好這樣對待它了...

寄到交通隊去檢舉
讓郵差送獎狀給它
感謝樓上兩位的建議,我剛剛也寄出了我的人生第一張檢舉信函
對於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仁兄,管他是一顆還兩顆菊花燈
這都是危害後方車輛的行車視線... 就多送它一張繳稅單吧!
這麼糊,我看是不會受理檢舉吧.

jasontaotao wrote:
對於這種自以為是的螢...(恕刪)

jasontaotao wrote:
對於這種自以為是的螢...(恕刪)

我覺得佛可是五門版 沒幾台是正常的 幾乎都有改燈 而且開後霧燈的機率比新希望號還高多了~

阿里亞多 wrote:
我覺得佛可是五門版 ...(恕刪)


那麼請問開什麼牌的人才正常?

照片那麼糊,失敗中的失敗~~~~
自從政府立法要求汽車加裝後霧燈,造就現在路上常遇上,沒事就前後霧燈齊亮的汽車,
這些駕駛人都是抱持著有開有保庇的心態,他哪管會不會太刺別人眼的問題,睛天開雨天
開,只要是開車他都開,這樣別人就不會跟車跟太近,安全嘛!尤其是i35,希望號更是刺眼.
人的素質由其行為既可表露無遺.
同樣文章,再發一次

這單顆螢火蟲算是小咖咧
哪天你遇到雙顆的
經點代表:希望號
當它停在你正前方,腳採煞車、又開啟雙邊的後霧燈
你看了才會更激動咧

這樣有違反版規嗎?

jasontaotao wrote:
感謝樓上兩位的建議,我剛剛也寄出了我的人生第一張檢舉信函
對於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仁兄,管他是一顆還兩顆菊花燈
這都是危害後方車輛的行車視線... 就多送它一張繳稅單吧!
...(恕刪)

太模糊了
應該不會過

第一次總是比較興奮的
別忘了更新公文回覆喔
小弟檢舉過希望號計程車在風和日麗的夜晚大開後霧燈

後續回覆:
您好,您於101年8月12日致局長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您的寶貴意見,已轉交本局XX分局處理, 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檢舉車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一案,因以下理由不予舉發為宜: (一)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查證之義務,其中包含一般經驗或論理法則。 (二)汽車駕駛人於將車輛開亮頭燈或霧燈,雖有違反交通法令,基於提醒來方車輛及提高辨識度,以防制車禍發生,是案,斟酌情節輕微且有提醒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之考量,以不予舉發為適當。 二、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 承辦單位:交通組

情節輕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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