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alesca wrote:對於在市區愛騎快又愛...(恕刪) 我們就是不想鑽車縫 , 才需要汽車讓路 .滿多汽車駕駛認為機車騎慢慢 , 應該讓到旁邊去 .所以我在想說 , 汽車駕駛應該都是很有駕駛道德的 ,當他速度慢慢慢的時候 , 應該也要主動讓道邊邊 , 好讓機車騎士順利通過才是 .只可惜事與願違 . 尤其汽車駕駛的駕駛道德這一環 .
這個標題是比較容易引戰。以我騎車通勤近二十年的觀察,台灣人普遍上沒有車速分流的觀念,不管開車或騎機車都一樣。龜車就是龜車,管你後面跟的是機車還是汽車,不讓就是不讓。而在機車道這邊,因為車道就一條機車又多,所以同車道併行或超車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若注意看其實是有慢車靠右的潛規則存在,不過也是一樣有些漫不經心的龜車要在左側龜,按喇叭也是毫無反應。所以就這方面來說,其實不必分什麼汽車機車的,都一樣有這種人啦!
聽說在某些人的眼裡開車的人都是一等公民騎機車的都是三等賤民只有一等公民才可以享受所有順暢的內側道、所以機車只能乖乖的滾到路邊去!馬路邊邊角角的地方才是三等賤民的專用道、不可去內側觸犯一等公民的權利!所以很多人都騎邊邊角角只知道內側不管幾道都叫做"汽車道"然後最外側最邊邊角角的地方才叫"機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