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lefly wrote:我在美國受的訓練是:有狀況,減速優先,確認安全,再閃避。...(恕刪) 台灣的教練場根本沒有在教這些安全駕駛的觀念 , 只會告訴你轉幾圈 .所以會有那種認為以變換車道來做閃避動作是比較好的錯誤觀念 , 不足為奇 !只是有人為了爭辯而爭辯 , 就不怎麼聰明了 .
unclefly wrote:我在美國受的訓練是:有狀況,減速優先,確認安全,再閃避。 我也比較支持這樣的開法個人認為,機車是不當變換車道(雖然有打方向燈)行車記錄影像中,機車在樓主車頭前方不到一台汽車長度的地方而己,切入距離不足,機車實際上只有閃了三下方向燈,在還沒有完成換車道動作前,方向燈就不閃了
wetty wrote:機車實際上只有閃了三下方向燈,在還沒有完成換車道動作前,方向燈就不閃了...(恕刪) 其實當下我也覺得奇怪 , 為什麼他關掉了方向燈 , 是不準備切過來了嗎 ?那我是不是要加速前進 ..這個念頭我閃過了一下 , 不過最後還是決定繼續減速把空間留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