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弟的18年代步老機車在一次小擦撞中車殼幾乎全破再加上因為老車小毛病不少!便興起了再換一部代步機車的念頭!我手上剛好多了一輛1997福特你愛他1.6(外觀較差其他都正常)沒在開,於是心中打起如意算盤!把福特你愛他賣出,來換一部05或06的勁戰,GTR之類的二手機車來代步!上網查了一下1997福特你愛他跟05或06自售的勁戰,GTR價格差不多搞不好更低,更別說是整理過的!我才驚覺,現在的2手機車價格真是好的不得了!我想~應該好好想一下,是不是該再花點錢把撞壞的機車修一修比較省了!
primera7658 wrote:由於小弟的18年代步...(恕刪) 台灣人挑車省油不在乎板金安全等等問題看你我是建議 汽車 比 機車安全()雖然每半年要驗一次車稅金也高很多油錢也會多很多但可遮風避雨等等的優缺點你自己想想想看汽車真的比機車安全如果你常看新聞,就知道騎機車死亡率比汽車到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