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我當天違規迴轉之後,向前方直騎幾公尺,後面摩托車閃避不及撞到我的左後方的摩托車貨架,我的車沒有損傷,對方的車前面車殼壞了.且雙方都沒事情現在對方寄來簡易庭的通知書要求賠償摩托車修理六千元,請假三天,一天三千塊的工資總共賠一萬五.請問一下,我到簡易庭上需要說什麼嗎?不是我不賠他,是他全部要求換新的,而且他的車,是03年的YAMAHA的摩托車我也有看到後面車殼,是跟前方差不多情況的.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是好
chankim wrote:謝謝Frius大大說明 我了解了她現在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我,我現在蠻擔心的我剛領失業給付金 過完前兩個月的日子他要求得太多了,我沒有辦法給他 所以現在違規是有錢人的特權沒錢的就乖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