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有些問題想請教版上的各位


各位好,我有些問題想請教版上的各位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當天違規迴轉之後,向前方直騎幾公尺,後面摩托車閃避不及

撞到我的左後方的摩托車貨架,我的車沒有損傷,對方的車前面車殼壞了.且雙方都沒事情

現在對方寄來簡易庭的通知書

要求賠償摩托車修理六千元,請假三天,一天三千塊的工資總共賠一萬五.

請問一下,我到簡易庭上需要說什麼嗎?

不是我不賠他,是他全部要求換新的,而且他的車,是03年的YAMAHA的摩托車

我也有看到後面車殼,是跟前方差不多情況的.

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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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違規迴轉有錯,但若發生碰撞的地點,

與路口有一段距離,就與違規項目無關。

算後車追撞前車。

修車要有收據或發票,薪資要有證明!
謝謝Frius大大說明 我了解了

她現在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我,我現在蠻擔心的

我剛領失業給付金 過完前兩個月的日子

他要求得太多了,我沒有辦法給他
如果說寫真是寫下最真實的生活點滴, 那攝影就是攝取影像的唯一之路

chankim wrote:
謝謝Frius大大說明 我了解了

她現在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我,我現在蠻擔心的

我剛領失業給付金 過完前兩個月的日子

他要求得太多了,我沒有辦法給他

所以現在違規是有錢人的特權

沒錢的就乖一點

柯小希

你說的對,謹記教訓
chankim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當...(恕刪)
如果說寫真是寫下最真實的生活點滴, 那攝影就是攝取影像的唯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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