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2歲2個月) 離上個月(3/10)發生車禍至今已經滿一個月了…
當初車禍在醫院住了五天,也照了頭部X光,看起來沒問題,
問醫生他也不敢保證現在沒問題,以後會不會有問題。最少觀察6個月
目前已經滿月了…狀況也不知道好還是壞,
睡比較多、吃比較多、過動、
但以前少數會講的幾個單字(爸爸/媽媽/吃…不超過10個),現在有些不會講了,
1. 這樣需不需要再去醫對院做更詳細的檢查?
2. 會不會有後遺症?智力等方面的影響?
3. 怎麼跟對方求償?
一、車禍經過:
老婆騎機車出巷口後被對方從正後方(車牌位置)直接撞上去,
拖行30公尺後停止,老婆撞上擋風玻璃,小孩飛出去
二、損傷情況:
老婆:右腿恥骨骨裂,需休養三個月
小孩:
1輕微腦震盪
2顏面多處大範圍擦傷(20*10公分)
3雙足踝擦傷
人在外鄉工作,手上沒有珍斷書可以上PO,需要的話這星期回去再補。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要30天才能申請,這星期會去警局申請看看。
麻煩大家了 m(@_@)m
原則上,X光僅能判讀出骨骼的問題,
除骨骼之外,比如、組織、血液、循環、腫瘤、、、
所以會有其他的醫療儀器來補足,如:斷層掃描、核磁共振、超音波、、、
其實,因"車禍"所產生的任何懷疑,都可以請醫生及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只要是在健保特約的醫療院所以及健保認可的給付醫療項目內,所產生的費用;
在汽車強制責任險的醫療總額20萬內,都可以請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只是,斷層掃描會有自費顯影劑、健保給付顯影劑的差別;
這個部份,強制險就會有差別;
如果是自費顯影劑,強制險不給付;
但是,如果醫師證明確有必要,依法仍可向"肇事者"求償;
關於腦傷的後遺症或智力方面,小孩仍小,科學儀器僅能就"現狀"或"儀器顯示之數據"判讀;
判斷的話,仍需家長進一步持續的觀察;
而車禍的求償,
會因為肇事責任的不同,還有,雙方"於有過失"的比例;
所產生的法院判賠金額會有差異;
先提供你關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理賠項目,
然後,
在你獲得進一步的肇事責任歸屬後,
再和你談民事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與內容;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健保部分負擔部份}{不含自費部份}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含人工關節的費用}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需要準備
a、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b、醫院的收據,強制險可用副本。
c、診斷證明書。
d、當事人之行駕照、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帳戶影本
e、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初步分析研判表,可以初步知道雙方的肇事責任;
可作為進入刑民事訴訟前洽談和解的依據;
以上回答
如有其他問題,可發私人訊息給我。
Good day
好爸爸與帥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