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聽友人敘述,家裡一輛老喜美曾在路上被後方車輛追撞,後車箱撞凹了進去。
肇事車輛為客運公司車輛,該客運公司直接請保險公司處理,而該保險公司以車輛殘值太低,僅肯支付幾千元賠償金,但此賠償金額用來修復車輛則遠遠不足。
最後友人自認倒楣,自行花錢消災將車輛恢復原狀。
這邊小弟有個疑問,想請教版上有經驗或實務上處理過相關事件的大大。
若遇到這種自身車輛就法律上來說已經沒什麼殘值,但車子保養得不錯且短時間內並未有換車的打算,被撞後又想修好繼續開,但肇事方卻以車輛殘值問題僅願支付極低的賠償金時,車主如何就法律上的做法尋求修復賠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