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請問一下
我父親前天開車時被他車碰撞
碰撞過程因我不在現場所以不加詳述
有請交通警察來(因為對方有保險故須報案)
警察先生是說
我父親擁有行進中的路權沒有過錯
而對方也清楚是自己的過錯
有誠意負修復責任但因保險問題
故須請保險公司前往勘查
今日到車廠估價時
對方自己修復費用已辦出險
但我父親的車方面
卻表示要先修車的話
要我方先付修車費
待月後責任調查後再匯款給我父親
我不懂的是
1. 保險公司怎會是對我父親呢?
2. 對方是有誠意賠償,應該可以要求修車費用先全額付清,待月後保險公司直接與對方處理即可
3. 真的要自己先付清修車費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