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就是政府對危險路口待轉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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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情形的路口還有松仁、松壽路口,也同樣是在機車待轉區往前行駛時,會「撞」上對向車流;交通管制工程處人員表示,通常這類的T字路口機車待轉車流量都不大,問題較小,不過仍會定期檢討各T字路口的交通安全,視情形改善,例如增加約十秒鐘的機車通行時相等措施。

車流量不多路口 直接開放內側左轉 不就可以結案了

可為了證明兩段式可以拯救台灣交通 而選擇拉長路口號誌時間 把時相拉長

難道這樣就真的有比較好嗎

就算會撞上,待轉機車已屬於直行,路權大。

如果還是覺得很危險,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台灣這些滿清時代的交通官員還是滿腦子汽機車分流,分來分去根本分不開,還是一意孤行,把簡單的事搞得那麼複雜。

fruits0800 wrote:
就算會撞上,待轉機車...(恕刪)


你的回覆很矛盾阿

告訴你兩段式很安全 卻沒說 有機率會跟對向車輛衝撞

發現問題之後該做的不是去檢討 該處待轉格的設置問題

而是想辦法用其他方式去改善對撞問題 而不去正視待轉問題

這點不蠢嗎

一個路口1分鐘的號誌循環 為了解決改善對撞問題 去拉長號誌時相

這點 我已經在高雄中安路高雄捷運總機場的路口體驗過了

明明可以同步號誌 卻因為 那些少數可能會上國道的車輛[一天下來可能還不到100輛]

把號誌硬生生拆成機慢車專用 跟小型車專用

一個號誌循環 要等上1分多鐘才輪的到機車走

然後在前方不到500公尺的距離後

到了中山跟中安路口 馬上號誌又同步了

尤其是每天就看直走機車跟右轉汽車 那裏搶道

真得很想說政府你是眼睛瞎了嗎?

車流量少的會有碰撞問題 所以分開號誌 車流量多的 不會有碰撞問題 所以統一號誌

台灣號誌的詬病有時候真的都不想說

統一號誌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請問區分成機慢車跟小型車 的意義在哪裡 多花錢去消耗預算嗎?


fruits0800 wrote:
就算會撞上,待轉機車已屬於直行,路權大。

但是左轉的汽車,不論知不知道機車是路權優先,都還是會硬擠啊
只要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每個路口都會是危險路口
所以問題的根本是部分駕駛人不尊重路權
號誌再怎麼改都一樣 要改造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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