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認為汽車是惡意逼車
汽車認為機車是霸佔車道
另一樓有一個汽車對前方機車按喇叭,騎士比中指的
按喇叭被比中指
嘉澤 wrote:
因為機車先持安全帽砸我車然後我開車去衝撞他的機車...
他跌倒只受皮肉傷手腿可能那邊斷掉的沒有死..........
我這樣要負擔什麼民法刑法的嗎?? 這樣算是一碼歸一碼處理嗎??
當下覺得我人身受到危險..衝撞他的機車後..我算是正常自我防衛嗎??
如果對方拿一把槍出來,做勢要射擊,油門踩下去撞倒對方或許還可以凹正當防衛
但對方是機車,樓主是汽車,對方用安全帽K車子,樓主大可以油門踩下去落跑
這時候去撞人,很難說服法官,這是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