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outu.be/2bII-TfLcb0


小弟前幾天心血來潮想去新屋看小鴨.快到目的地經過一個十字路口.

路旁有很多觀光客及交管警員.小弟當時在內側直行車道時速約莫50左右.

小弟有個習慣.經過大十字路口一定會先按喇叭.就在小弟按喇叭中.

有個約莫70歲左右的老伯.完全沒有看一下有沒有後方來車.

在白色實線外已近45度角直接轉彎.就這樣逼近小弟的車.

小弟邊煞車邊閃.車身一半已經過對向車道.再閃就會被對向汽車撞上.

如果煞太死又會有被後方車輛撞上的風險.果不其然我的車從後視鏡開始被那位老伯完全沒減速的撞上了.



馬上打警示燈下去查看老伯的傷勢.並由交警報案並請救護車來.

老伯馬上說:"我有打方向燈.你怎麼還來撞我"...小弟真的無言了.現場沒人動過老伯的車.

知道山葉勁風50這部車的人應該都知道這車打方向燈時閃光器的蜂鳴聲很大.

完全沒有聲音或方向燈光.等救護車抵達送上老伯去醫院後小弟也由交通隊酒測後跟隨警員至派出所做筆錄.

警察問完筆錄最後有問我希望如何?小弟是回答說念及對方年紀.我願意私下和解各出各的.

從警局出來後第一件事照著員警給的雙方聯絡電話打給對方家裡.希望表示慰問及商討和解事宜.

畢竟小弟外地要到新屋也很不便.他兒子接到第一通電話很豪氣地說沒甚麼.隨便私下解決就好.

便相約離他家近的7-11商談.小弟等了30幾分鐘還沒來再打一通詢問.

卻得到"老人家才剛出事.等過幾天老人家好了再說".小弟只好回家等消息了.



到了今天傍晚.對方兒子打來說"沒甚麼事.大家都是忙人.沒甚麼時間.這小事隨便包個幾千紅包給老人家解決就好"..小弟聽了就回說:"今天紅包事小.但是今天我是直行車被令尊撞上.前一天剛美容完不說.光板金烤漆就要花上近萬元.我的車這麼久來都是原漆原板件.我是尊重老伯的年紀.看在雙方都不嚴重.我願意退一步各出各的損失.怎麼您現在說的好像是我去撞到伯父勒?? 對方聽了回說:"既然沒有交集那就給法院判了"

過了幾分鐘又打來說"不然這樣.我拿給你個紅包.假裝是你包的拿給我爸爸.這樣好不好?"

談了一會.小弟便向老板請假買了和解書也準備了一個小紅包從竹東開車到新屋去.約在7-11商量.

哪知對方來了之後馬上口氣不怎麼好的說:其實車禍這種事沒誰對誰錯.何況你是汽車?真有誠意的話其實你

隨便包個紅包意思一下就沒事了".小弟聽了真的有些不是滋味.也不說我有準備個紅包便回他說:

"就是很有誠意.才會您一通電話我馬上請假從竹東趕上新屋來跟您處理..怎麼您老是認為說是我去撞您家人?今天我的車是從右邊後視鏡開始被撞到右門靠近輪胎那.我的車是會橫著走去撞您父親嗎?我也從沒說過我車修了多少錢.您打給我時我就說過我的底線就是雙方互陪或是各自處理各自的.您答應了我才上來找您.怎麼我開了2個鐘頭的車來找您的結果又變了?"

對方兒子一直咬著大車小車一定是大車錯.上法院法官也一定是這樣.只要包個幾千紅包解決了就好.

小弟有種被耍了的感覺.結果是在7-11裡對方吼著說那交給法院判好了便走了.




冗長的一大篇而沒有紀錄器影像.是因為小弟的記錄器剛好因為熱當問題送修.只有用手機錄下當時路況.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上法院的話小弟一點勝算都沒有嗎?直行車輛被對方從右邊撞了.只因為對方是騎機車.

人有擦傷.所以有說話權高興要告我就告我嗎?就因為小弟在事故中是開車的.被機車撞到所損失的代價都要

自己吞?對方是想左轉逆向進單行道.小弟自認已經注意也做了防衛駕駛了.1~3千元的紅包錢事小.小弟出發

前也準備了一個本想和解完請對方交給他父親的.實在是對方開口紅包閉口紅包完全沒有撞到人的感覺
文章關鍵字
俊俏環 wrote:
小弟前幾天心血來潮想...(恕刪)


這種東西花那麼長的時間打,我建議你Google一下自己消化吸收,有問題再來發問

每天都看到新的車禍文,回到都煩了,因為每個只會開車,不會去研讀什麼是路權、車禍相關法規、車禍處理SOP

你會學到很多,下次如果又發生,你就不是畏畏縮縮,而是對錯清楚,碰到無理可以直接200%開炮不用同情或怕被咬

以你的事件來說如果你沒有肇責,就算機車駕駛受傷也告不成過失傷害

如果雙方都有肇責,機車駕駛受傷(汽車駕駛一般不會受傷除了撞擊其他東西),就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也不用看到法院兩個字就驚恐,法院只是協助受害者拿到賠償,就是民事庭(根本專門談錢)

等肇責出來後如果你有肇責才需要擔心上法院(刑事庭)

總而言之還是要看初判表的情況而定,因為沒有詳細圖片,大約粗估應該是你3他7或你0他10

上法院民事庭是用肇責和折舊去算,就是拿多拿少的問題而已

基本上如果你車一年以上,就算對方100%肇責,修車兩萬上了法院後法官計算出來的可能不盡人意

但相較之下比對方都不給好多了
看了影片
1.對面是單行道汽機車禁止進入..老伯要轉彎???
2.同1..如要轉彎,轉彎車及變換車道應讓直行車先行...
3.沒超速..
4.已進行閃避動作,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樓主就跟據這幾點去據理力爭吧??我相信不會輸~~



沒有影像,完全要看筆錄、現場圖做邏輯推演,警方的初判表可以做一個客觀的參考,才能分辨出路權的優先順序與可能的肇責比例,所以您標題問的,當然不是!不過前提就像前文提的,一切都講證據與少量證據下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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