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業字第1020045398號
承辦人:郭雪芬
電話:(02)29096141#2482
傳真:02)29093218
電子信箱:sharon@freeway.gov.tw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等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102年12月17日致局長信箱(編號:FWM字第1021217014號)電子郵件敬悉。


二、 有關台端反映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乙節,說明如下:


(一) 申辦服務: eTag用路人可於服務中心、指定服務站申辦eTag;預約服務則可於12月27日至直營門市申辦,103年1月2日以後可至服務中心(全省120家)申辦預約服務。


(二) 儲值服務: eTag儲值管道有銀行自動儲值、指定超商儲值、eTag卡儲值、指定據點儲值、網路儲值等;預約服務儲值管道為銀行自動儲值、指定超商儲值、指定據點儲值、網路儲值。上述管道於服務中心免收手續費外,其餘依合作廠商合約用路人需支付手續費。


(三) 補繳服務:三種服務類型之用路人均可透過服務中心、指定超商、致電客服中心、網站、APP 等方式進行補繳,且於服務中心均免收手續費,其餘則依通路合約用路人需支付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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