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停車 人不在車上 但有開啟駐車燈

鄰居按電鈴告知 車遭撞
肇事駕駛由我的後方同向 超過我/的車之後 右側門碰撞我的左前方保桿
駕駛肇事後自行離去 但鄰居有抄車牌 我依據該車牌報案處理
警方連絡到肇事駕駛到警局處理
警方並建議雙方和解 對方說可到原廠修復 並全額賠償

3/7到原廠時 估價前保桿+左前大燈組+左前葉子板約20000元
引擎室則要等拆下來才知道有無需要修復

對方因是公司車可出險

我問原廠的理賠專員 建議我也出險
但我的購車業務建議別出險 因為會影響日後保險費率

想請問我該不該出險 責任比例如何分攤?

3/10更新

不出險修車要等好久

今天決定還是直接出險了

popanywhere wrote:
警方並建議雙方和解 對方說可到原廠修復 並全額賠償
...(恕刪)


如果對方確認承諾可出險並全額賠償
代表對方要用自己的第三人責任險出險

所以樓主本身並沒有是否要辦出險的問題.

除非是對方的保險公司不願理賠全額
同時對方也不願自己補差額的情況下

才會有樓主本身要不要自己吸收差額或是出險[車體險]的問題(前提是樓主要有投保車體險)
對方保險公司不一定會全額賠償
甚至有可能按比例分擔肇責

這種事
一定要等事後才能知道結果

所以下決定時
就有「賭」的成分
很難給建議
遇到這種違停被撞的,我都裝作沒看到,

不要以為打了駐車燈,就不會影響交通。
怎麼會讓我想起這篇 叭一聲就會有人從駕駛座跳出來

過,他故意停出來讓人去碰,然後再提告!
不過,按喇叭,會不會像上述連結或不在車上的人從家裡拿菜刀衝出來

遇到違停的以後還要不要按喇叭??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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