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我的問題,我的車禍維修費用高達3萬8千多塊,他的保險公司只願意付3萬
多餘的要我自己補貼,除了這個方法可以拿到維修費,就是要我的車去報廢(雖然我的車又舊又破,但是好開,有力又省油而且短期也沒想要去換車),因為車齡也大了,所以不想花多餘的錢去修他,只想拿錢了事
但是保險公司的作法每家都一樣,所以是不是也沒甚麼好談的
所以如果直接跟車主要,如果他不願意給的話,是不是可以提"民事訴訟"毀損的部分呢?有勝算嗎?或是?有可能會輸嗎
以下是當時情況
今年一月多的時候發生車禍,是跟計程車司機,他原本要左轉載客人,發現轉不過去之後,他就倒車撞到我的左後門
等了3個月之後肇事責任才出來(有夠久)然後責任分配我3他7,因為說我沒注意車前狀況,可是我都已經超過它了,而且因為是要超這種奇怪的地方的車,所以只是從靜止的狀態下放離合器滑過去,當我確定車子過一半之後,我正要踩油門,就被他撞了(是不是也可以說他連後照鏡都沒看),而且跟肇事責任分配,所說的沒有注意前車狀況,他都到我左後面了,我還要注意在我左後面的車嗎,根本不在我的3鏡裡面啊
如提,這種情況,告了會不會比較好,省得多費口水
對方似乎只會台語(從撞到的當下說不然你相信我的話我先陪妳錢就不要找警察了,之後跟我說的任何話,我聽得好累~"~),碰巧!我台語很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