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擦撞,有請交通警察來做筆錄,當時對方車主表示他是新車有保乙險,晚點會把車開去保養廠看,並請他的保險人員和我連絡!
直到事發5日後我才接到保險公司人員來電(不是受理對方車主理賠的業務),詢問我有無保險公司出面處理,當下我表明因我只有保強制險這部份,所以單純車碰車要由我們自行處理,接著他又詢問我的車有無要修理,我回覆因為不知你們有否要勘車,所以目前沒有動車子,他說對方車主的車子現在有在保養廠估修,並請我先找保養廠估價,我問他對方車主有說要如何處理嗎?他只跟我說應該也是修理吧!等警方初步分析表出來再說!並說等下會再傳訊息給我!
後來收到2則訊息,一則寫案發當日受理出險資料,入廠估修請通知,一則寫對方車子在保養廠維修,請速與本公司理賠員聯繫!
我看到簡訊後即有撥電話過去要找該理賠員,但公司人員告知該員外出,於是我再回撥給說要發簡訊給我的人員,
但找不到人!
因我沒處理過這種事,想說保險公司人員說等初步分析表出來再說,所以我也沒再繼續打電話!
然後事隔近一個月,才接到受理理賠員的第一通來電,告知我分析表出來了,肇責歸我,所以我要全額賠償,對方因保乙險,車子已經在事發的第7日即修好,其中有一樣是保險桿換新!我當下表示,保險桿部份有疑問,且修車時不是該通知我到場嗎?你們都沒通知,結果他說傳簡訊就是表示已有告知我了,我要主動去車廠查看維修狀況!
接著不想再跟我討論細節,只說現在處理方式就二種,一種是我自己去保養廠結清對方修車費,並簽合解書(這種可以再跟保養廠討論折扣),一種是保養廠送請款單給他們,他們再跟我照原價求償!
後來我去保養廠詢問可否給折扣,他說最低就是再打9折,我請保養廠人員給我看車主送修的資料,才知道車子是在事發5日後才進廠估修,並在事發7日後已自行修好!結果看保桿部份,事發5日後估修拍的照片,跟事發當時拍的照片有落差,我又要求那換掉的保桿可以給我看嗎?結果車廠人員表示,如果沒有特別交代要保留,他們都處理掉了!雖然他對比照片也說怎這樣,但後來又補說有可能事發當時內部卡榫已有斷裂,多日震動後就整個斷了,所以車主開來才會這樣!本來我要看估價單,但因我沒有要直接賠給保養廠,保養廠人員說不能調對方的估價單給我查看!要對方保險公司同意,保養廠才可以給我!
後來因為以上這些疑問,所以我沒有直接支付給保養廠,而是選擇讓保險公司到時來跟我代位求償!
我想請教如果到時保險公司跟我求償,我可以直接到區公所申請協調,針對有疑問的地方跟保險公司談,雙方取得共識再理賠嗎?還是我直接理賠給保養廠或不用協調直接理賠比較好?
針對理賠人員在事發後都沒連絡我,直到分析表出來才打給我要求賠償這點合理嗎?
車子在事發5日後才入廠估修,這點合理嗎?為何保養廠不能給我看估價單?
車主將理賠交由保險人員處理,修車更換零件後,理賠人員不是至少該要求車廠保留換下來的零件給我看嗎?
基本上 車輛受損 沒有辦法當天就前往保養場 大家有事要做 沒有急迫性的 都不一定會馬上去
因為還要等產險公司看車後才會開始施工 最少也要二天
他如果只有單純換保桿 那二天上是可以的
一天早上產險公司看車後馬上叫料 下午烤漆 隔天就可以安裝上去
建議你先去看初判表上怎麼寫 (出判表上不會有肇責比例這項東西出現 要有比例出現 是先花3000送鑑定 再轉送法院 才會出現)
產險公司一定會說妳的比例比較大(這都老梗)
還有車子回到原廠 基本上原廠幾乎都是用換零件的 除非是沒辦法用換的 才會乖乖板烤
換零件賺的比較多 板烤對原廠的效益不大 幾乎都是工錢
建議保個第三責任險 一年三四千的保費就不知道可以抵過幾次這種狀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