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20:28,車號617-L7危險駕駛(恐意逼車)及違規跨越雙白線



因為法令修改要7日內舉報,不然就不成立
這是什麼爛法令
以後都直接打1999或到警察局報案算了

這種行為對計程車來說是很正常的

看到單白實線乖乖開, 不越線的小黃
那才令人擔心!

ck9888 wrote:
因為法令修改要7日內...(恕刪)

我都不按喇叭,就讓他過吧,以免遇到車怒症的自己反而倒楣
檢舉他就好了
相信01及蔣大的公平公正性^++^
ck9888 wrote:
因為法令修改要7日內舉報,不然就不成立
這是什麼爛法令


晚了一天,以後動作要快點。



單槍P馬 wrote:
我都不按喇叭,就讓他...(恕刪)

不用生氣按喇叭,節外生枝惹人厭,影像俱在很明確,提出檢舉交警方,
靜候警方回信函,限時掛號寄驚喜,投機代價是什麼,很快他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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