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之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之後再逼車
先附上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8wlwwEEB_c&feature=youtu.be&t=41s
車牌的部分我有截圖調高亮度並且銳化後寄去警政信箱檢舉,第一次的回應說沒有附上地點不舉發
我回信寫上地點,第二次回應說車牌不清晰不舉發
車號跟車牌我都在第一次寄去的時候附上照片了,還兩次退回我的檢舉
況且旁邊就有一台路口監視器,時間地點都有了
我想問警政信箱這樣的回應適當嗎?
還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讓這種違規開車的人受到應有的處罰?
現在檢舉風氣提高,若該轄區剛好有多位檢舉達人,案件量會爆多
而部分員警寫字慢、打字慢,開單流程也繁瑣,所以舉發流程有一些瑕疵,就可能被退件。
2. 若車牌須放大、銳化等修圖才看得清楚,也是會有點爭議,畢竟影像不是原始檔,有變造疑慮。
畢竟法治精神要講求證據確實。最好是違規的那一瞬間可以看清楚車牌,最無爭議。
建議樓主升級一下行車記錄器,原影片直接上傳,或是抓幾張清晰截圖,
再把時間、地點、違規事實都寫清楚。
我最近幾個月檢舉幾乎沒被退件(新北、台北),成功率98%以上。
推一下檢舉違規、為交通努力的行為。
檢舉的同時,也請為執法人員想想,方便他們作業,
避免認真員警反而被投訴、申訴,甚至找上議員、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