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immg wrote:警察的手持式雷射照到超速是開車追你攔下還是內件拍照事後開罰呢 以前都是攔停,現在不一定.現在的雷射+PDA 可以把車速車拍下事後開單,而且可以很清出的辨識雷射測速是側哪台車!現在車速罰單金額是一20KM為一個級距,高速公路超速基本3000起跳.超速20KM記憶中好像3600!
roward wrote:看到這文章就想到今天看到的網路新聞國道警察的車柴油手排0-100八秒所以被攔的話除非車子比警察好很多(就算千萬超跑也還是乖乖停車比較好)不然不要心存僥倖再國道上跑給警察追~一點好處都沒有...(恕刪) 連YARIS都能成功脫逃了........還記得某一起小鴨嫁禍給小鴨的網路影片
解答:幾乎都是事後寄送紅單的方式開罰。國道警察內部規定能不攔停就盡量不要攔車,攔車有很多風險,例如員警人身安全、違規駕駛反應、後方車輛反應問題等,所以內部規定幾乎都是事後開單為主,現場攔停為輔,除非是使用舊式測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