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小俊 wrote:
這路口看起來最好是等...(恕刪)


我也希望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 該負的責任我不逃避
但對方敢嗎? 如有在地人 應該知道這條路的車速都多快
而法定限速50… 下次我會再特別小心的

SHCC wrote:
現代人開車,受外部因...(恕刪)

這也是我所強調的點
我已經轉到那邊了 對方還是硬擠過來…

vincent564 wrote:
我們應該先弄清楚何謂...(恕刪)

我也想知道 但警察也說這邊是可以右轉的
那到底能不能轉?


ettvyang65 wrote:
你駕照拿雞腿換的,我...(恕刪)

哈哈 哪個人不是用雞腿換來的…
除非考照不收費……

東瓜不敗 wrote:
此事故已請交通警察量...(恕刪)


這樣的水平也能上路??!!
台灣的駕照分發太過於浮濫??!!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是啊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藤原拓海的技術……
shine99 wrote:
這樣的水平也能上路?...(恕刪)
我已經等到車子都沒了 最後一台是機車....
我已經轉到那邊了 對方還是硬擠過來…

咦~這兩段話好矛盾哦~?

到底有沒有轉頭看呀?
好像一直不敢回答哦?
崩撃雲身双虎掌 修羅覇王靠華山 斧刃昇膝伏虎撃 屠龍纏身爬山開
每次在馬路上看到這種快車道轉慢車道直接右轉的駕駛都想問候一下~
這樣的駕駛行為本來就很危險, 死角也多, 容易發生車禍不意外!
前一個路口就應該轉入慢車道了, 而不是到了再轉.... 沒死人已經算你幸運了!

東瓜不敗 wrote:
此事故已請交通警察量...(恕刪)



快車道直接右轉

看完影片覺得你要全賠對方才是



東瓜不敗 wrote:
我也希望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 該負的責任我不逃避
但對方敢嗎? 如有在地人 應該知道這條路的車速都多快
而法定限速50… 下次我會再特別小心的


1.對方的行車記錄器是關鍵,車速,行駛車道。

2.這地方沒有禁止快車道綠燈右轉,所以您是得優先禮讓直行車,但如果有證據,您分段且注意車流,而對方超速行駛,硬是在你切到慢車道時,仍欲搶快直行,那才是爭執的本錢。


否則對方一句話:沒超速(請你或事故鑑識單位提出「超速」證明),為閃避你而右偏,您只能吞下70-100%之肇事責任。


您負擔50-70%,接受吧。

東瓜不敗 wrote:
即使對方是直線 但行駛機車道及路肩
也是對的嗎


非主線也有兩個車道, 而且幾乎沒車, 那位苦主去開機車道幹什麼!!!


東瓜不敗 wrote:
這也是我所強調的點
我已經轉到那邊了 對方還是硬擠過來…...(恕刪)


真特別的想法...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17秒時機車通過


18秒碰撞


機慢車道雖然很寬暢,但帶有一點弧度,一開始看到有機車

在等待轉彎時福斯跟了上來你卻不知道,也沒有在15~17秒時轉頭再次確認才導致碰撞



台灣人開車脖子特別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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