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到台中市區,行駛在中港路快車道中線往高速公路方向前進。
到了長榮桂冠前突然旁邊有機車奔馳而過,
接著就在後視鏡中看到後面快車道有十幾輛機車亂竄。
想說怎麼飆車族又在台中出現了。
由於當時車蠻多的,我速度大概只有20KM~30KM左右。
過了漢口路的十字路口(依然維持在中線)約10公尺,
由於前方大墩路口變成紅燈,所以我再減速到約只有20KM(或是10公里,反正很慢就對了)
這時就突然就聽到碰的一聲。我的車子被飆車族撞了!!
機車撞到我右後保險桿和葉子板之後,
被彈開又撞到我右側的一輛自用車。
示意圖如下。

飆車的小弟弟只有點小擦傷,他後座的女孩子從車上摔下來。
狀況比較嚴重。(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探視,似乎沒有大礙)
事後馬上請救護車到現場。並請警方到現場製作筆錄及量測現場。
1.請問以上的情形,肇事責任要如何歸屬。
因為對方沒有駕照,而且騎到中港路快車道。
就我粗淺的常識,應該是他的肇事責任較大,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
2.我的車有保全險(乙式),但有自負額(3千/5千/7千)。
目前是請保險公司處理,明天就要去拿車子,修了一萬七千多,不過我自己要付5000元。(出過一次險)
因為我在01上看到有網友保第一產物保險由於肇事責任在對方,所以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
連他之前先付的自負額3000元保險公司也退還給他。
不過我是保華南產物保險的,今天打電話去,他們說就算肇事責任完全在對方的話,
他們只跟肇事者請款1萬2千,我的五千元要自己去跟肇事者要,
當然我知道各家保險公司規定可能不一樣,不過有保華南的網友可以說說你們的經驗嗎?
下年度可能要來考慮換保險公司了.....